03.05 《關於嚴格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的八條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近日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的八條意見》,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牢固樹立八個意識,立足整體抗擊疫情取得重要階段性勝利,繼續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行政執法工作,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為奪取抗擊疫情和轉型綜改雙勝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職能,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實戰中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牢固樹立為民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始終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懲處暴力傷醫、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疫情防控藥品、防護產品和物資等行為,採取最有利於保護行政對象權益的應急措施,依法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充分釋放已有產能,規範開展在線教育,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


  三是牢固樹立權責意識。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區域封鎖、病人隔離、交通管控等應急處置措施,在法定權限和幅度範圍內作出行政徵用、行政處罰等執法決定,加強執法指引,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杜絕擅自採取阻斷交通等越權執法、濫用執法權等行為,確保行政執法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四是牢固樹立證據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把證據意識貫穿到疫情防控執法全過程,將證據作為作出執法決定的重要支撐,及時、準確、全面收集固定各類證據,全面、客觀、公正分析判斷,充分發揮執法活動中音像記錄的證據作用,準確認定案件事實,科學作出執法決定,實現執法有據、裁量公正、處罰公平。


  五是牢固樹立程序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執法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正當程序,嚴格落實《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和行政執法三個辦法等規定,聚焦行政執法主要環節,加強對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確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公示執法信息,做好執法記錄,加強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切實保障執法對象的合法權利,努力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六是牢固樹立創新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針對疫情特點建立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做到違法線索互告、執法證據互認、執法結果互通,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能。廣泛開展網上執法服務,通過線上方式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的辦事指南,凡是能通過電子方式辦理的,一律通過電子方式辦理,爭取做到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


  七是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暢通監督渠道,及時複核回覆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執法活動的投訴舉報,行政執法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全省疫情防控相關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執法中的法律爭議和問題,對疫情防控執法中出現的執法不力、執法不公、執法腐敗等問題,依法嚴格追責。


  八是牢固樹立保障意識。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採取切實有效的疫情防控保障措施,保障疫情防控一線執法人員的執法設備、防護裝備和後勤供給,合理調度執法一線疫情防控力量,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健康檢查、心理疏導、上崗培訓和安全防護,加大對執法人員的表彰獎勵、容錯激勵和補助撫卹力度,解決執法中存在實際困難。(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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