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華林證券“家族生意”再曝光 實控人林立堪稱隱形富豪

中國網財經1月8日訊(記者裡豫 胡朝輝)華林證券(002945.SZ)的一紙公告令其“家族式”的公司治理結構再次曝光,同時引出的還有其實控人旗下龐大的商業帝國版圖。

1月3日晚,華林證券發佈公告稱,因公司存在七大違規行為,被證監會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這七大違規行為直指公司內控合規性,其中包括“總經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

天眼查顯示,華林證券實際控制人林立除在3家公司擔任法人之外,還在6家公司擔任高管,實際控制公司更超過了80家。由林立控股99.67%的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立業集團)經營涉及電力、高科技、房地產、物資供銷、信息諮詢、計算機軟件、通信產品等十餘個門類,註冊資本達30億元。

早在2007年胡潤百富榜上,林立就以140億元的身價排在了第41位。

“家族生意”屢遭質疑

事實上,這並不是監管機構首次關注華林證券的公司治理結構。

華林證券於2019年1月17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在已上市的40餘家券商中,華林證券“家族式”的公司治理結構一直都是一個神奇的存在。

2019年11月12日晚,華林證券發佈的調整公司高管人員公告稱,聘任朱文瑾為總經理,聘任關曉斌為財務總監。

而在此之前,華林證券實控人林立同時擔任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職位,其妻潘寧任公司董事、副總裁及財務總監,監事會主席鍾納與林立則系表兄弟關係。

同時,從股權結構上看,根據華林證券2019年三季報,其前三大股東立業集團、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下稱怡景食品)、深圳市希格瑪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希格瑪)分別持股64.46%、17.96%、7.59%。怡景食品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則勝同時在華林證券任監事,而希格瑪的董事長兼總經理正是鍾納。從歷史上看,立業集團也曾是怡景食品和希格瑪的股東,在2002年8月才正式退出。

對此,華林證券也在其IPO招股書中披露過“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風險”。並稱“林立先生任本公司的董事長,其夫人潘寧女士任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林立夫婦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其中包括:提名及選舉董事和監事、 決定經營戰略和投資機會、決定股利分配、變更募集投資資金用途及審議任何重大事項(如兼併、收購或投資)有關的機會。雖然公司建立了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董事會、獨立董事制度及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等制度性安排減少實際控制人損害公司利益的可能,但是仍然存在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對公司人事、經營及財務決策等進行不當干預從而損害 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風險,如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等。”

早在2019年5月,深交所就曾向華林證券發送問詢函,其中提到“請說明近期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動較為頻繁的原因、對你公司正常經營是否產生影響,請自查並說明你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兼任各項職務的情況,能否確保各部門、各崗位之間的制衡和監督,能否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勝任相關工作。”

當時,華林證券剛剛進行了頻繁的高管人員調整,其中包括林立由董事長職務變更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以及新任命了首席風險官和3名副總裁職位。

華林證券在對問詢函的回覆中表示,人員變動主要系董事會換屆所致,公司人員變化並未對經營穩定性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已根據監管規定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同時稱林立已辭去立業集團董事長,更加專注於華林證券的經營決策工作。

2019年9月,上海監管局又發佈了關於對盧己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警示函顯示,盧己為在擔任華林證券上海浦東南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存在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同時控股或參股多家公司,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等問題。

依據《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證券公司高管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以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其後,華林證券又進行過多次高管人員調整,但這顯然並沒有打消監管層的疑慮。

財技高超造就隱形富豪

華林證券披露的高管信息顯示,林立1963年5月出生,曾先後在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擔任不同職務,並於1995年4月創立立業集團並擔任董事長職位。林立還曾於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可謂是身跨金融、實業兩界的實力人物。

立業集團一直是林立旗下的旗艦企業,天眼查顯示,其前身名為深圳市立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公司成立20多年來已歷經90餘次工商變更,註冊資本從最初的1000萬元已增至目前的30億元,公司股東和經營範圍也經過了多次變化。

立業集團旗下控股公司主要有從事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的海豐立業電力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2億元;從事貸款擔保業務的深圳市立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億元;以及註冊資本為1 億元的深圳市融通供應鏈商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億元的立業京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等。

此外,林立還間接持有華林證券、平安保險、廣東發展銀行、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

關於林立的發家史,網上也有頗多傳聞。例如其2003年如何從地方國資部門手中收購了江門證券(華林證券前身)以及如何取得的平安保險股權等等。傳聞或已不可考,但從華林證券上市以來披露的一系列信息中也足見林立的資本運作能力。

2019年5月,上市不足4個月的華林證券就急忙拋出了一份股權轉讓計劃,華林證券全資子公司華林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擬收購立業集團持有的4.8922% 的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股權。本次收購擬採用現金方式,標的金額約為11.5億元。

華林證券表示,如果收購完成,將有利於華林創新未來與公司整體發展戰略的有效協同,提升公司投資銀行業務、直投業務以及其他業務條線的資源整合。

但是,此筆股權轉讓卻引來了深交所的問詢函,監管層要求華林證券對股權受讓情況作出說明。華林證券隨後回覆稱,由於各方面條件尚不成熟,本次交易將不再推進。

而在此前不久,立業集團還曾計劃發行20億元債券,承銷商就是華林證券。立業集團在發行文件中表示,此次債券募集資金10億元擬用於償還銀行貸款,10億元用於償還“15立業債”。“15立業債”到期日為2020年12月7日,未償本金餘額為19.9996億元。

對此,上交所在3月22日發佈的反饋意見顯示,立業集團報告期內其他應收款逐年增加,且非經營性佔款比例較大,需就此做出進一步披露;此外,需提供2018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並對募集說明書引用的財務數據、財務分析及相關申請文件進行更新。

根據立業集團發佈的公告,其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營業總收入分別為53.23億元、49.05億元、45.65億元和43.19億元,整體下降明顯。

其後,根據上交所披露的信息,此發債項目已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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