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濟南市紀委澄清3起黨員幹部受到不實舉報典型問題

濟南市紀委澄清3起黨員幹部受到不實舉報典型問題

11月23日,中共濟南市紀委發佈《關於澄清3起黨員幹部受到不實舉報典型問題的通報》。

通報稱,為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倡樹為擔當者擔當的鮮明導向,建設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根據市紀委《關於建立黨員幹部澄清保護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現對3起黨員幹部受到不實舉報的典型問題予以澄清。

其中,2019年3月,歷下區紀委對某退休職工反映於海燕對其打擊報復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經查,該退休職工因與其所在公司多年前的勞動糾紛數次上訪,於海燕多次協調有關部門給予幫助,化解矛盾,但該退休職工為達到索要本人已自願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的目的,進行舉報。該舉報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泉城路街道黨工委召開會議予以澄清。

2018年6月,濟陽區紀委對反映區原經信局在審批企業申報事項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問題進行核查。經查,該局工作人員在對企業上雲專項引導資金申報材料初審時,發現某公司提交的材料存在明顯瑕疵,涉嫌騙取專項資金,該局未予審核通過,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原市經信委,並向企業提出解決建議。該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濟陽區在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動員大會上予以澄清。

2018年5月,平陰縣紀委收到匿名舉報,反映榆山街道西關社區未給五戶貧困戶發放扶貧款涉嫌違紀問題。經查,該扶貧款是榆山街道辦事處實施的省市財政專項資金扶貧項目收益,街道財政所已全部通過銀行發放至各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卡通”賬戶上。該舉報不屬實,平陰縣紀委印發文件予以澄清。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晁明春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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