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呼和浩特市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正式印發

呼和浩特日報訊 5月24日記者獲悉,經市政府批覆,市國土資源局、市發改委聯合印發《呼和浩特市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該《規劃》將我市土地整治劃分為土默川平原農作區、陰山後山丘陵農牧林交錯區、黃土丘陵林牧農結合區、城鎮建設發展區4個分區。確定土默川平原農作區為農用地整治重點區域,和林縣、託縣和武川縣為農村建設用地整治重點區域,陰山後山丘陵農牧林交錯區為主要土地復墾區域和主要未利用地開發區域。

《規劃》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對土地整治、農業現代化對耕地基礎條件、城市發展對土地整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進一步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建立以數量為基礎、產能為核心的佔補新機制,通過“算大賬”的方式,落實佔一補一、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促進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規劃》要求,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基本農田集中區建設與管理,按照《呼和浩特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圖斑,加強對我市各旗縣區現有基本農田的保護,積極實施土地整治重點項目。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以提高耕地質量、保障糧食安全為目標,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呼和浩特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為根本要求,選擇耕地分佈相對集中、整治潛力大、利用前景好的地區,以鄉鎮為基本建設範圍,按行政村進行整村推進,建成一批高標準的基本農田示範項目。同時,進一步加大耕地質量建設,穩步提高耕地產能。

《規劃》要求,各旗縣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各項政策措施,依據市級土地整治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做好本行政區域土地整治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全面落實《規劃》確定的土地整治目標任務。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保障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市國土資源局將依據《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指導旗縣做好本行政區域土地整治規劃的編制與實施;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努力推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記者 宋向華 通訊員 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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