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強化科技監管 化解金融風險


強化科技監管 化解金融風險

2020 金融科技熱點展望

在新技術浪潮的推動下,全球金融科技蓬勃發展,深刻地改變著金融業傳統的商業模式、運營模式和服務模式。


在“2020年的金融科技熱點展望”中,我們重點選取了“打贏扶貧攻堅戰,開啟小康新時代”“強化科技監管,化解金融風險”“LEI賦碼駛入快車道”“基礎架構分佈式轉型速”“開放銀行:乘風而起,馭勢篤行”“‘5G+’讓金融更智慧”“標準化引領區塊鏈‘鏈’向未來”“趨利避害,防範新技術風險”“金融科技生態建設亟需良性發展”等話題進行預判分析,精彩內容將陸續推出,請您持續關注!


本期為系列專題第二篇“強化科技監管,化解金融風險”。

文 / 本刊記者  鄭巖

金融業步入數字化時代,科技研發風生水起,創新應用一日千里。相伴相生,金融科技擴展了原有金融監管的範圍,打破了風險傳導的時空限制,進而增強了風險傳遞的隱蔽性、加快了風險傳播速度,這無疑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新挑戰。如何統籌好監管與服務的關係,趨利避害,堅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成為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關鍵。

科技監管:呼之欲出

早在201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曾撰文指出,應以建立監管科技標準體系、開展監管科技應用試點、做好監管科技政策銜接、深化監管科技協同合作、加強相關技術應用風險防控等五個策略,推進監管科技的實施。2019年兩會期間,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和業內專家建議,監管部門要更有針對性、更加科學有效地打造科技支撐的風險預警及金融監管體系。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王景武建議試點推進“監管沙盒”機制,促進金融創新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簡稱《規劃》)提出,加大金融審慎監管力度,建立金融科技監管基本規則體系,加強監管協調性,提升穿透式監管能力,建立健全創新管理機制。這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科技政策及監管環境提供了思想基礎。

2019年9月,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在對《規劃》解讀時特別強調了金融科技為金融監管帶來的三方面挑戰:一是在穿透性方面,部分創新業務交叉重疊、層層嵌套,掩蓋業務本質,難以準確識別跨界嵌套產品的底層資產和最終負責人。

二是在時效性方面,傳統監管大多采用統計報表、窗口指導等方式,依賴金融機構定期報送數據。而當前風險發生、蔓延、擴散的速度提升,危機處置時間窗口縮短,金融監管存在時滯性。三是在協調性方面,金融科技加劇金融混業經營,不同管理部門對同類業務管理不一致,金融機構對監管要求理解與執行效果有偏差,增加了溝通成本,造成監管規則難以有效落地。此外,還存在以“偽創新”規避監管,利用法律漏洞進行監管套利等問題。

為應對上述內外部環境變化及參與主體經營規範性等問題帶來的新監管挑戰,人民銀行制定了完備的監管科技應用框架。包括搭建監管規則庫,即從監管規則的紙質文檔、電子文檔中抽取關鍵詞,形成結構化的監管規則;構建監管規則的知識圖譜,即對庫內規則進行分類、消除和整合,同時計算規則之間的關聯關係,構建監管知識圖譜,實現監管規則的數字化轉譯;基於以上“規則庫”和“知識圖譜”構建智能化數字監管平臺,支撐摘要生成、智能檢索、知識問答、條例對比、合規判定等多元化服務場景,實現監管規則的程序化服務。這些監管基本規則及數字監管平臺構成的科技監管協同合作體系,為“監管沙盒”的出臺奠定了基礎。

對於“監管沙盒”,王景武認為,此機制將大大縮短金融企業的創新申請時間,有效降低合規成本。同時,有機統一了金融穩定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雙重職能,有利於監管部門更好地履行監管職責,促進金融創新監管。王景武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其他金融監管部門以部門規章形式制定出臺“監管沙盒”制度。通過協調“監管沙盒”與現行法律之間的關係,強化監管測試主體之間的行為規範,確保測試的權威性。

中國版“監管沙箱”:柔刃出鞘

繼2019年10月人民銀行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金融科技應用試點的批覆》後,金融科技監管創新也迎來了里程碑。

2019年12月,人民銀行啟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工作,支持在北京市率先開展試點,探索運用“信息公開、產品公示、社會監督”等柔性管理方式,構建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引導持牌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應用。這標誌著我國在構建金融科技監管基本規則體系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

同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消息稱,在人民銀行的指導支持下,北京市將探索構建包容審慎的中國版“監管沙箱”,推動金融科技守正創新,賦能金融服務提質增效,營造安全、普惠、開放的金融科技發展環境。就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原則和要點,人民銀行營管部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分別進行了相應解讀。

人民銀行營管部副主任曾志誠介紹,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工作需要堅持四方面原則:首先,以堅持技術中性為基本原則,對任何技術的金融應用不先入為主,不帶有傾向性,既不過度鼓勵,也不主觀歧視,給予所有新技術公平公正的市場參與機會。其次,以遵守基本業務規則為重要前提,注重通過穿透式監管等方式,釐清技術創新表象下的金融業務實質,確保金融科技創新不突破現有業務規則、不偏離正確發展方向。再者,以防範金融風險為主要任務,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升金融監管專業性和時效性,強化風險態勢感知和處置能力,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最後,以服務行業發展為核心理念,堅持“寓監管於服務、以監管促發展”,注重監管適用性,強調監管包容性,在落實監管責任的基礎上,做好服務支撐,促進行業發展。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霍學文表示,北京市開展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工作,要明確三個要點:

一是有創新底線,明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二是放開創新邊界,按照一定規則對金融業務和產品進行創新,不能讓“孩子”和“洗腳水”都倒掉;三是成就金融科技創新成果,讓真正有效的創新成果造福於社會,實現普惠金融,為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一些可用的創新工具。

2020年1月,人民銀行營管部對“基於物聯網的物品溯源認證管理與供應鏈金融”等6個擬納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應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試點單位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大型城市商業銀行、清算組織、支付機構、科技公司等11家機構,試點應用聚焦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API等前沿技術,涵蓋數字金融等多個場景,旨在紓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升金融便民服務水平、拓展金融服務渠道等。

據瞭解,為了築牢金融創新安全防線,在此次試點過程中,人民銀行充分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打造涵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四道防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試點工作對於我國建設國際一流的金融科技生態,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人民銀行營管部將在總行指導下,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柔性管理方式的監管效能評估,並進一步探索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引導持牌金融機構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賦能金融提質增效,營造守正、安全、普惠、開放的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環境。

金融科技創新監管:接軌國際,符合國情

沙箱(sandbox)一詞源於網絡技術領域,是一種按照安全策略限制程序行為的執行環境,早期主要用於測試可疑軟件。而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2015年推出的“金融監管沙箱”則是由監管部門按照適度簡化的准入標準和流程,將軟件測試的方法運用到金融業務模式內,通過提供一個“縮小”的真實市場和“寬鬆”的監管環境,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鼓勵金融科技企業持牌在“沙箱”環境中對創新的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交付機制進行各種業務操作。

FCA“監管沙箱”的操作辦法是,FCA首先提供一個標準化和安全化的商業環境,其中供測試的數據都來源於真實生產數據,沒有任何虛擬數據。其次,FCA會和所有在“沙箱”內的公司保持高頻度交流,FCA可隨時叫停“沙箱”項目,金融科技公司也可隨時要求退出“沙箱”,FCA不會為“沙箱”的所有測試結果背書,受測試者也不因測試本身而喪失任何合法的權益。最後,FCA與“沙箱”內所有公司溝通的過程、結果以及文件都對外發布,除非公司特殊要求,否則整個“沙箱”過程都是透明的。

對比FCA的操作辦法,我國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既與國際接軌,也體現出了中國特色。據記者瞭解,二者的相同點是,都是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通過提供一個風險可控的真實市場空間,支持金融機構對創新產品進行探索和實踐,及時發現和規避產品缺陷和風險隱患。中國版“監管沙盒”旨在規範金融創新,打造新型監管工具,其特色是通過引入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機制等方式,引導持牌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守正創新、規範發展,充分釋放金融創新發展動能。

據悉,部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已經搭建起了針對對公賬戶開立、小微金融服務的管理和監督系統,通過數據的對接和分析,致力於實現從事後監管到事前或事中監管的轉變,乃至從機構監管向行為監管的更廣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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