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借錢不還的方法
江湖中一直流行著各種傳說
有人說扛過2年催收就不用還錢了;
有人說平臺倒閉就不用還錢了;
有人說坐牢了就不用還錢了;
有人說死了就不用還錢了
……
甚至有的人說錢本來就不用還
借到了就是自己的
憑本事借的為什麼要還?!
賴著不還錢還有理了???
法律到底是怎麼說的
目前
和“老賴”最相關的罪名有兩個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你逾期了,法院判決你還款,你明明有還款能力卻拒不還款,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構成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要負刑事責任。
貸款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坐牢了還要不要還錢?
很多人都想著
“坐牢抵債,一勞永逸”
簡直錯得離譜!
因欠款坐牢的
出獄後
仍然需要償還債務
因為坐牢屬於刑事責任,償還債務屬於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兩者互不影響。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如果法院判決要求還錢,那麼出獄後,有能力償還的,還需要償還所欠債務。
借錢的人死了
還需要還錢嗎?
俗話說人死債消
負債累累的時候
很多人想過一死了之
死了以後
就不用還錢了嗎?
遺產繼承
按照《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包括債權。
同時,《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借錢的人死後欠的錢將由繼承人用遺產來償還,但是償還的限度不會超過遺產的實際價值。
如果借錢的人沒有任何遺產,也沒有擔保人等,那可以不還。以死消債,不如拼命掙錢,只要一條命在,總有一天翻身!
不上徵信就可以不用還了?
許多“老賴”專門找不上徵信
的網貸平臺借款然後不還
美其名曰
不上徵信的為什麼要還?
信息共享
網貸公司也有自己的徵信體系和風控體系,雖然有一些小貸公司上不了徵信,但是你的逾期記錄會出現在其他徵信平臺上面。一旦有一個網貸出現長時間內逾期沒還款,你再借其他網貸就很難再下款了,就是因為你的逾期數據已經被網貸平臺共享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了網貸的錢就算不上徵信,也是需要還的。
因為很多網站現在不上徵信,不代表以後不上。而且就算不上徵信,網貸公司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讓你還錢,如果還拒不還款,“老賴”的稱號也就離你不遠了!一旦上了失信人員名單,坐不了飛機高鐵,出行受限,名聲全毀……得不償失!
網貸平臺倒閉了
還要還錢嗎?
從法律層面上,就算平臺消失,欠的錢也要還。
如果借款人所借平臺是正規的P2P平臺,申請貸款的時候都會簽訂線上合同,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此外,借款人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是屬於投資人和出借人的。
債務轉移
如果公司倒閉,那麼債務有可能會轉移給他人,債務轉移後繼續會有催收人員進行催收。
催收遲早都會來臨,還是早點做好還款準備吧!
見證人、保證人是同一個意思嗎?
見證人與保證人僅一字之差
但在民間借貸中
這兩個“稱謂”的
法律效力卻截然不同
保證人
保證人即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要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見證人
見證人僅僅起在場證明的作用,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其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但不用承擔任何實體民事責任。
見證人≠保證人,一字之差你就賠大了!
很多“老賴”混淆兩者概念,欺騙他人為自己擔保,在日常交易中,應提高風險意識,千萬不要輕易在他人的借條、欠條等借貸憑據上簽字,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民事責任。如果簽字,應當明確寫明自己為保證人還是見證人,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正所謂有借有還
只要你借
就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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