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地方融資平臺、PPP和政府引導基金的底層邏輯

地方融資平臺、PPP和政府引導基金的底層邏輯

最近今年PPP項目在各地火速興起,是地方融資平臺後,地方基礎設施以及經濟發展的最主要的抓手,也就是說,在中國經濟發展模式短期內難以實現轉變,而經濟發展又需要保持增長的前提下,如何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一個好的融資模式仍然是沒有解決的問題。在這個問題解決之前,地方融資平臺、PPP模式和地方引導基金等都是融資手段。

地方融资平台、PPP和政府引导基金的底层逻辑

融資的前提是這些項目未來能否還本付息,能否不形成債務,這些項目有較好的盈利前景,如果沒有這樣的盈利前景,則這些都只是放大槓桿的模式,只是穿了不同的馬甲而已。

正是因為意識到這個問題,去年11月,財政部發布“92號文”,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區項目管理庫集中清理工作。

5月8日,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4月23日,全國被退庫或整改的PPP項目達到3700個,佔目前管理庫項目總數約51%。清減或整改涉及投資資金4.9萬億元,佔入庫項目投資總額比重約36%。

然而清庫整改並不意味著ppp項目和融資的減少,結果恰好相反,全國PPP項目仍在穩健增長。財政部PPP中心最新數據顯示,進入管理庫的PPP項目金額已經達到11.4萬億元。

很顯然,PPP融資仍然在狂奔。

狂奔的不止PPP,還有地方政府引導基金。正在對金融市場產生越來越巨大影響的資管新規,其本意是降低金融槓桿,打破剛性兌付,但對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另行制定規定,這意味著這兩類基金將不適用於資管新規。

地方融资平台、PPP和政府引导基金的底层逻辑

地方政府引導基金類似於一個分級基金,還是採取的結構化設計,怎麼把銀行的資金掉出來,其風險不容忽視。

比如,有些政府引導基金採取的就是母子基金“1+N”的模式,即政府財政和部分其他風險偏好較高的LP資金出資作為劣後級資金,按照比如1比5槓桿比例向省內外社會資本募集優先級資金,形成動輒千億元規模的母基金。同時,引進市場化基金管理機構,母基金與其共同發起設立投向不同產業、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子基金,或參股其已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以二次槓桿形成總規模達到更大規模的基金集群。這種模式通過引導基金的槓桿作用,實現兩次放大,快速做大政府引導基金規模,最終帶動更大規模的社會投資。

社會資本來源包括保險資金、銀行資金和其他社會資本。其中,銀行資金是政府引導基金合作的重要來源。但銀行風險偏好低,其理財資金實際上承擔著剛兌壓力,這使得銀行負債端存在硬約束,劣後級資本按約定價格和期限回購基金份額,以保證銀行投資的本金和固定收益,即實行所謂的“明股實債”。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曾公開表示,作為劣後級出資方的財政資金為較大規模的社會資金提供風險補償,通過風險投資基金形成槓桿,甚至多層嵌套,使得風險投資基金異化為事實上的債務融資平臺。在投資中,部分基金通過協議安排,將資金借貸行為混同於股權投資行為,投資於單一融資項目,喪失了基金作為分散投資工具的風險管理功能。股權投資和分散投資兩大核心特徵消失後,有政府引導基金參與的風險投資基金必然滑向“剛性兌付”的陷阱,既限制了引導基金的價值發現與價值投資功能,阻礙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行業、被投企業戰略價值的提升,也增加了財政資金的道德風險,加大政府引導資金的風險敞口,最終結果必然背離政府引導基金的初衷。其實ppp的模式跟地方引導基金異曲同工,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地方融资平台、PPP和政府引导基金的底层逻辑

在國外,這種模式運營很順暢,其實本質上是政府的一種特許經營,但是在中國,ppp模式主要是為了融資,政府、民營企業和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參與,這種模式的好處是參與的機構多了,分散了風險,但是由於政府往往有回購條款。

這種模式其實還是沒有脫離地方融資平臺的基本邏輯,地方政府出資本金,設立項目公司,然後去銀行貸款,這樣就放大槓桿的方式,風險並未從銀行出表,而銀行又是剛性兌付,為未來孕育了巨大風險。

大家的觀念裡,都在譴責融資難,解決融資難,政府少量出自做為劣後資金,結構化安排優先級資金,套取銀行貸款。這種模式在高杆率高企,債務風險嚴重的背景下,如果項目未來收益不能覆蓋成本,就是在進一步加劇風險,擴大槓桿,融資環境也進一步惡化。近幾年,從地方融資平臺到PPP再到地方引導基金,事實上就在走這條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