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馬蓉案6月22日宣判,馬蓉首談離婚風波:事後王寶強說還愛我

6月22日,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案和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二審宣判。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而對於是否繼續上訴,馬蓉稱還在考慮。

馬蓉案6月22日宣判,馬蓉首談離婚風波:事後王寶強說還愛我

此事最早起於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出“離婚聲明”,指出“因馬蓉與我經紀人宋喆的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嚴重傷害了婚姻、破壞了家庭,鄭重決定解除我與馬蓉的婚姻關係。”此外,王寶強也一併解除了經紀人宋喆的職務。此時曾在世界上引起軒然大波,一度熱過里約熱內盧奧運會。

馬蓉案6月22日宣判,馬蓉首談離婚風波:事後王寶強說還愛我

2018年2月11日,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解除婚姻關係,兒子由王寶強撫養,女兒由馬蓉撫養;王寶強對馬蓉不構成名譽侵權;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尚待進一步查明,法院將依法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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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馬蓉不服宣判結果,提出上訴。而近日二審宣判則維持一審原判,馬蓉稱是否上訴還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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