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婚嫁習俗-哭嫁、回門、招郎

哭嫁

在臨藍嘉一帶,女方出嫁有“哭嫁”的禮俗。哭嫁表達的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頌揚,對親人的不捨,對媒人的不滿等。哭嫁不是一般的“說話”,而是有比擬、有興喻、有韻律、有節奏的歌唱。曲調、歌詞都充滿著悲歡離合、喜怒哀樂。有固定的曲調和歌詞,也有即興的發揮。有的哭嫁哭幾天幾夜,有悲切也有逗樂,極具民間藝術氛圍。嘉禾縣的“哭嫁歌”全國有名。

回門

新婚後的女兒第一次回孃家叫回門。回門的時間,有的是結婚日起的第三天,有的是結婚日起的第七天。回門這天清早,小舅子受母親的差遭,會興致勃勃地來到姐夫家,接姐姐(妹妹)回家拜見父母親。弟弟或哥哥來接姐姐(妹妹)回家省親,是孃家人對出嫁女的至情關愛。新婦娘在夫家會很有面子,感到很榮耀。新郎會備一份豐厚的點心禮品,給新婚妻子帶去孝敬父母。女兒回到孃家會像出嫁前一樣,邀請一般年紀的姐妹們來家玩,或上她們家去敘舊。女兒在孃家住上三五天,或一個禮拜,新郎倌就會來接妻子回家。回門哥、弟接,回家老公接,妹子一顆心,如今兩頭貼。從此後,娘身邊的嬌嬌女,就成了地道的集妻子、兒媳,母親等具有多重家庭責任的新媳婦。

【招郎

男婚女嫁是女隨男的千年婚俗慣例,“女婚男嫁”同樣也是婚俗古制,稱之為“上門女婿”或“招郎”,亦稱為“入贅”。有句俗語稱女婿為:有子半子,無子全子。其意思是,有崽有女的人家,女婿算半個兒子。純女人家女婿則是全兒子。故有“有女即是崽”的說法。自古以來女婿的權利、義務、情分等方面就有“等同兒子”的觀念,因此,在辦理上門女婿的婚禮中亦隆重和多有講究。在擇定招郎,亦叫接崽的吉日,女家父母同樣要組織迎親隊伍到男家去接上門崽。把新郎接到女家的祖廳,女方的知客師首先為新人舉行傳杯禮,喜酒四杯,祝辭八句之後,接著是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舉行完上述禮,即進入最實質性的程序,為上門女婿改姓改名。為上門女婿改姓改名是一件極嚴肅又隆重的事項。家庭主要成員,村中的父老,族中的族長,以及男方送親的長者,大家高高興興,喜氣洋洋齊聚在祖廳裡見證和認定上門崽。主事人按照主家事先給新郎取好的名字,依禮用毛筆端正地寫在紅紙上,由村中德高望重的長者當眾高聲宣讀,眾主賓齊聲稱賀讚許,並鳴放禮炮。主事人從長者手中接過上門崽名字的紅貼,恭恭敬敬地貼在祖廳的神龕旁邊。上門崽點燃三根香敬上祖宗,把香插在神龕的香爐裡,並把名字記入族譜,上門改名儀式即告禮成。自此主家的香火堂就又增加了一名後裔,新郎即成了岳父家的兒子。隨後,大開喜筵,開懷暢飲。至晚送歲,成洞房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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