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審計署貫徹落實《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的意見(審財發〔2018〕13號)

來源 :審計署門戶網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計廳(局),署機關各單位、各派出審計局、各特派員辦事處、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政府預算有效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各級審計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依法審計、改革創新、固本強基,始終把推進廉政建設作為審計監督的重要職責,始終把揭示和反映經濟社會運行中的風險隱患作為重要任務,著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根據審計法的規定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成為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的重要依據。

貫徹落實《指導意見》,推動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增強監督合力,提高審計監督效能的重要舉措,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和政策實施效果的客觀需要,也是貫徹落實審計法、預算法、監督法的內在要求。有利於強化政策對支出預算的指導和約束作用,使預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有利於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有效發揮財政在宏觀經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利於提高支出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執行的規範化水平,實施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有利於加強對政府預算的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管,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各級審計機關和全體審計人員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學習並深入領會《指導意見》精神,充分認識《指導意見》的重要意義,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推動《指導意見》各項部署落地生根、有效發揮作用。

二、緊扣人大預算審查監督要求,進一步聚焦審計重點

(一)著力加強對支出預算總量與結構的審計。

圍繞黨中央重要決策、重大規劃和重要部署,關注中期財政規劃與國家戰略發展規劃、宏觀調控政策、相關行業和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銜接情況,加強對財政可承受能力和支出政策可持續性的審計,加強對落實重大民生政策資金保障情況的審計。關注3年滾動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的約束和年度預算對支出的約束情況,揭示無預算安排支出、代編預算不合理、追加預算較晚、年初預算不細化等問題,促進硬化預算約束。關注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的建立健全情況,推動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完善財政政策的逆週期調節功能。關注績效管理的實施情況、預決算公開情況,揭示政策目標未實現、績效評價結果不運用、預決算公開不完整不細化等問題,促進建立預算安排與資金使用效果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預決算透明度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關注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優化情況,審計政府性樓堂館所、財政供養人員以及“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的壓減情況,揭示財政支出結構固化、重點支出缺乏保障等問題,促進提高財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確保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脫貧攻堅、生態環保、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和重點項目的支持。關注財政支出結果和政策落實情況是否體現黨中央對各重要領域提出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要求,切實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

(二)著力加強對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

關注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政策依據、支出標準、績效目標、保障機制等情況,反映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的績效管理和政策目標實現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健全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機制,保障黨中央確定的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推動實體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切實落實重要民生政策和生態文明政策。關注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對重點支出安排的指導和約束作用,抓住重點支出預算安排、預算批覆、預算下達、資金撥付、資金管理、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績效評價等關鍵環節,加大對“三農”、創新驅動、民生改善、科技創新等領域財政支出的審計力度,揭示重點支出安排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不合理掛鉤、對重點領域保障不足、支出標準不科學、支出效益低、資金長期閒置等問題,促進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關注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標準等對重大投資項目的引導作用,抓住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徵地拆遷、環境保護、工程招投標、物資採購、工程結算、資金管理等關鍵環節,加大對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工程的審計力度,揭示投資結構不合理、重複建設、損失浪費等問題,促進提高公共投資績效,推動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三)著力加強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關注部門預算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審計部門預算編制的完整性,關注是否將所有應納入部門預算的單位、項目、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揭示為自收自支單位、非預算單位編制基本支出預算等問題。關注重點支出預算安排標準的建立健全情況,揭示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範圍小、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進度慢等問題,促進發揮支出標準對預算編制的基礎性作用。關注部門項目庫建設、項目支出預算與支出政策銜接匹配情況,揭示項目立項隨意性大、項目儲備不足、項目支出內容不清晰、績效自評不規範等問題,促進項目支出聚焦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點項目。關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揭示結轉和結餘資金規模大、資金沉澱閒置等問題,促進結餘結轉資金與當年預算資金統籌安排使用,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關注部門重大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設定、實現及評價結果運用情況,揭示績效評價指標和目標不合理、不科學等問題,促進績效目標管理與預算安排有機結合。

(四)著力加強對財政轉移支付的審計。

審計政府間財政關係、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進展情況,關注按照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科學界定各級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情況,揭示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推進慢、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脫離實際、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支出責任分擔方式不合理等問題,推動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審計轉移支付結構和規模變動情況,關注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的建立完善情況和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情況,揭示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功能定位不清晰、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安排具有指定用途支出、虛假整合專項轉移支付等問題。關注轉移支付項目設立、資金分配、資金撥付、使用管理、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情況,揭示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滯留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等問題,推動建立專項轉移支付設立審批、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關注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和政策實施情況,重點審計預算經人大批准後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批覆下達,資金是否及時落地併發揮效益,是否有效解決資金管理的“最後一公里”等問題。

(五)著力加強對政府債務和財政收入的審計。

各級審計機關要深刻認識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對於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意義,結合實際,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到掌握本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隱性債務的規模和結構、資金來源和去向,揭示2017年7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違規舉債“上新項目、鋪新攤子”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移交一起。審計地方政府償債能力,通過分析債務率、利息負擔率、新增債務率等風險指標,結合債務資金安排使用和償還計劃,及時揭示地方政府累積的債務風險。審計地方化解隱性債務、整改違規舉債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推動嚴格遏制增量隱性債務、穩妥處置存量隱性債務。

關注預算收入安排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政策的銜接情況,揭示財政收入預測方法不科學、設定收入任務等問題,促進依法徵收、應收盡收。關注地方稅體系建立健全、營改增全面推開、減稅降費政策接續等情況,揭示減稅不深化、降費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等問題,推動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促進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審查政府預算收入執行情況和財政收入質量,關注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揭示地方政府通過虛收空轉、預徵預借、應退不退、人為調整財政收支數據等手段人為調整財政收入情況,確保財政收入真實完整。

三、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建立完善相關工作機制

(一)加強審計計劃和項目管理,提高審計監督整體效能。

各級審計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審計理念,站在更好推進審計事業長遠發展的高度,積極配合做好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揮審計項目計劃的引領作用,圍繞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合理調配審計資源,加強資源整合,在政策跟蹤、財政、金融、企業、投資、民生、資源環境、經濟責任等各項審計中,科學設定審計目標,合理確定審計內容,進一步聚焦審計重點。要加強各領域審計工作的資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審計質量控制部門要將審計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情況作為評價審計項目質量的重要內容,促進更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

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與本級人大相關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絡,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審計監督重點內容和重點項目時,應當徵求本級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等工作機構的意見建議,形成監督合力。完善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機制,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建立健全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的機制,依法依規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三)突出審計重點,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轉移支付、資金統籌整合等審計,推動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促進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保障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在依法全面審計的基礎上,各級審計機關應當充分利用大數據審計,加強對支出預算的分析和政策拓展,進一步加大對專項資金績效和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力度,嚴肅揭示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深入揭示風險隱患,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並作為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重點,為本級人大常委會開展支出決算和政策審查監督提供服務。

(四)積極推進全國審計“一盤棋”,切實提高工作成效。

要積極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協同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強化審計署對全國審計工作的主管和領導責任,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上級審計機關要加強對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政策解讀,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指導基層解決落實改革措施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地方各級審計機關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開展好工作,及時向上級審計機關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審計工作“全國一盤棋”,構建各司其職、上下聯動、有序運轉的審計監督網絡,切實提高發現問題、評價判斷、宏觀分析的能力,進一步提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成效。

審計署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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