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防疫辦案兩不誤,依法高效起訴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防疫辦案兩不誤,依法高效起訴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2020年3月2日,嶽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某以翫忽職守罪、受賄罪向嶽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是疫情防控期間該院向法院提請公訴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在辦理此案的過程中,嶽西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高檢院和上級院的工作部署,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加快對案件的審查,如期起訴。

依法高效辦案。2020年1月份,在嶽西縣監察委員會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後,該院立即組織進行閱卷審查工作,案件承辦人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對陳某某決定逮捕,並就案件中需要補充的問題加強與監委之間的溝通銜接,以便及時補充相關證據,提高辦案效率,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於一個半月的期限內完成了審查起訴工作,確保了案件不退查。

權利保障到位。一是該院在受理陳某某案件後,在對其宣佈刑事拘留決定時,同時告知其有權委託辯護人以及所享有的相關訴訟權利,確保其獲得辯護權。二是嚴格落實高檢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非常時期採取電話方式聽取辯護律師意見,以減少人員流動。三是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確保認罪認罰工作不因疫情而影響,案件承辦人在對陳某某進行訊問時,依法告知其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保障其程序選擇權,並提出具體的量刑建議。在檢察人員多次對其解釋認罪認罰等相關的法律規定後,陳某某最終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制度,並且在辯護人在場的情況下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達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為了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嶽西縣人民檢察院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工作也絲毫不懈怠,切實做好防疫、起訴兩不誤,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多舉措妥善處理好案件辦理與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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