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替不檢點醫院女院長說兩句話:羞辱性的通報是否越位?

閱讀提示:保護我們的幹部最好的方式是,經常敲打,不給他\\她放縱的機會。平常監督不放縱,他\\她就放縱不起來。

考慮了很久才決定寫這篇文章,原因有幾點,其中一點自然是,為一個落馬的醫院女院長說話,質疑任何人,對我們都沒好處。

趨利避害,人之本性。

但是,想想還是想說幾句。我們堅信一句話,如果法律無視違法者的合法權益,自然也不會把守法者的合法權益當回事。有一天輪到現在站在觀眾席的官員時,也是一樣的待遇。

牆倒眾人推,痛打落水狗,也未必都錯,但是如果我們只敢打死老虎,有意思嗎?比如中山博愛這個女院長,沒落馬前,你在媒體上看看,尤其是當地的媒體,有多少吹捧之詞?肉麻嗎?

至少在2014年,在網絡已經能看到對其的舉報帖子,和這次通報對比,基本說的都屬實,有媒體質疑嗎?沒看到。

當其在位時不敢質疑,在其落馬後痛打落水狗,也沒什麼可炫耀的。對於已經落馬的官員,不管多大級別,我都敢在朋友圈罵他,因為知道沒什麼風險。但是,這種心理和做法,恰恰是這些貪官多年不倒的社會因素。

而且看完對該女院長的通報,中山一女院長被批放縱糜爛不檢點說實話,我沒看到文采飛揚,也沒看到特別解恨,也沒法理解接地氣,更多的是看到了羞辱,對一個女性基本人格的羞辱。

比如,人前攀附領導、巴結奉迎不知恥,人後窮奢極侈、放縱糜爛不檢點,在婚姻存續期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這句話儘管說的狠,但是評價上應該是沒問題的,甚至可以猜出與其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應該是對其升遷有決定作用的男性(一般不是女性)。

問題是,這些詞語裡帶有多少情緒化的味道?

再說句不好聽的,她如果不巴結領導,即使有水平,能不能當上院長?誰在現實中決定她當院長的?該院的醫生和護士嗎?患者嗎?好像不是吧。說句不合適的話,目前的情況是,唯上不唯下。對於官場中人來說,巴結領導只是度的問題,用色也要有資本。

認為通報的語言有瑕疵,主要是從四個方面:

一、不符合身份。大學時在汽車站買票,看到一些人不排隊,我也去插隊,結果被一個農名工大叔懟了一句,大學生也插隊?我當時穿的是校服,立刻感覺面紅耳赤,乖乖回來排隊。此次是官方版本的通報,不是飯桌上講葷段子,也不是要寫大字報,如此語言是否遠離嚴謹,是否顯得輕佻,是否合適?

二、與我們的宗旨不一致。犯了罪確定要給以懲罰,但是我們的宗旨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也就是說懲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如果不是死刑,出獄後我們是有義務幫助她迴歸社會的,如此通報用語,即使出獄,她還怎麼面對熟悉的人?而且她的親人現在怎麼面對熟悉的人?男的有點花邊新聞可能還會拿來炫耀,女的有這類傳聞,幾乎被社會一票否決。

三、其實是自辱。該院長靠色上位,當地應該早有傳言,看上去也很明顯,是否應該堅強監督,讓她沒機會再犯其他錯?2014年就有帖子舉報,我們當時的監督者是否真的嚴格執行監督權?再退一步,這是我們當地培養的幹部,把其說的如此低級,無論是從語言水平還是對當地生態,是否也是對中山當地的自辱?

四、事實上是對女性人格的不尊重。在過去,哪個女性如果亂搞男女關係,會被遊街,脖子上掛個破鞋。此次通報和讓其掛個破鞋遊街是否有相似之處?如果現在還這麼做,是否太不合適?

五、真的能起到警示後來女性官員或者有這種想法女性的作用?我看未必!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其成長環境。不得不說,在目前,女性要想成功,要付出的比男性多,尤其是對其起決定作用的是男性,又有不良之心時。

醫院院長權利過大,平常的監督基本流於形式,這也是很多醫院院長身陷囹圄的原因之一(當然,自身是主因)。公立醫院的院長比較特殊,很多是專家出身,每次看到有院長出身,就感覺痛心。院長權力太大了!保護我們的幹部最好的方式是,經常敲打,不給他\\她放縱的機會。平常監督不放縱,他\\她就放縱不起來。

舉個例子,周至縣那個因痛打記者身陷囹圄的院長(至今不知道什麼結果),之前其實也幹過一件轟動的事情,在院內掛條幅罵寫文章監督醫院的記者,作為體制內的一個領導幹部,做出這種行為絕對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讓其引咎辭職一點也不虧。如果當時他被撤了,還會鬧出、還敢鬧出暴打記者的事情嗎?

替不检点医院女院长说两句话:羞辱性的通报是否越位?

(看照片,確實算上美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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