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鮑東昇因受賄罪被判刑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鮑東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來 源:黃山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包河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黃山市 黨組 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