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漠視侵害群眾利益!江西一批幹部被處理!

近日,萍鄉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5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1、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五陂下派出所原教導員宋益林執法不公問題。2016年4月11日,社會人員陳某等人將五陂鎮村民王某某打傷,經鑑定,王某某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已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宋益林違反群眾紀律,接受中間人請託,故意有案不立,造成惡劣影響。2019年9月,宋益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湘東區下埠鎮胡家村榨立上組黨小組組長鬍庭菊違規佔有使用公共資金問題。2018年2月,胡庭菊將上級下撥的47800元水利維修款中的30000元私自借給他人,直至2018年9月才上交水利維修款10800元到組上,並將剩餘的7000元用於個人家庭開支。2019年9月,胡庭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追繳。

3、蘆溪縣張佳坊鄉楊佳田村剋扣低保金、套取救助金問題。2012年至2014年,楊佳田村違規從低保戶手中收回低保金33625元,並違規套取冬春救助款44000元,均用於村務開支。對此村黨支部書記楊曙,時任村委會主任楊修武負有主要責任。2019年8月,楊曙、楊修武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上栗縣房管局幹部陳峰偽造證件為他人辦理房屋產權證騙取群眾財物問題。2011年至2017年,陳峰利用職務便利,偽造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為他人辦理房屋產權證,騙取群眾財物共計271.6萬元,陳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2019年9月,陳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9年10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5、蓮花縣良坊鎮黃源村套取國家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6年,黃源村委會以造林補助及護林工資名義套取國家資金99664元用於村務開支。對此,村黨支部書記胡金文負有主要責任。2019年9月,胡金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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