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ST秋林及其時任高管被公開譴責

上交所3月2日披露紀律處分決定,對*ST秋林及其時任董事長李亞、時任副董事長李建新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李亞、李建新十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兼財務總監潘建華,時任公司董事兼副總裁侯勇,時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隋吉平,時任董事兼副總裁曲向榮,時任公司獨立董事陶萍、任楓、白彥壯,時任公司監事李巖、楊慶國、梁澍,時任公司副總裁季文波、孫曉春予以公開譴責。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年度業績預告不準確

2019年1月31日,*ST秋林披露公告,預計2018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較上年同期減少約7600萬元到9200萬元,同比減少約47%到56%。業績預減的主要原因為公司黃金飾品銷量下滑,同時子公司深圳金桔萊黃金珠寶首飾有限公司銷售的黃金飾品利潤率下降。

4月25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18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約在-39億元到-43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約40.7億元到44.6億元,同比減少約2544%到2788%。原因包括公司黃金事業部下轄公司經營狀態基本停滯,對部分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全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以及確認置出資產的資產減值損失。

4月30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公司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1.31億元,期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11.01億元。因2018年度鉅額虧損,導致公司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自2019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019年4月30日,公司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稱,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於對按期披露年報的責任和要求考慮,原則同意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但考慮到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仍處於失聯狀態,公司黃金業務板塊鉅額應收賬款、存貨以及關聯方、關聯關係和資金佔用等情況的核查尚未結束,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存重大缺陷

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內部控制報告被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

公司於2018年7月成立秋林黃金事業部後,相關黃金板塊子公司由董事長直接管理,董事長李亞和副董事長李建新對相關子公司的實際業務經營超過公司董事會授權範圍,導致相關經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失效,期末應收款項回收、存貨的保管及貸款擔保事項出現重大風險,導致公司2018年年報為此計提資產減值損失約37億元。

集團對子公司的管控制度未有效執行。2018年下半年,子公司出現簽訂大量超過正常賬期的銷售合同、存貨保管有重大風險、非正常貸款等異常情況後,集團未對非常規、複雜或特殊交易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且未實施補充或補償性措施。

公司未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對外投資實施有效的跟蹤管理,並由此計提3.38億元資產減值損失。

募集資金管理方面未實施有效控制,相關債券募集資金從募集資金專戶被轉至其他普通賬戶,並用於為其他公司提供質押擔保。目前,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中國銀保監會、證監會舉報。

上交所表示,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業績、減值損失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但*ST秋林業績預告不準確、不審慎,實際業績與預告業績相比發生盈虧方向的重大變化,且未及時對業績預告進行更正。特別是因實際業績出現鉅額虧損,導致公司期末淨資產為負,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違規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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