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被判12年!湖南副廳級官員退休後被查 曾致國家損失兩千餘萬元

中國網5月22日訊 22日,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劉會和濫用職權、受賄案在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會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會和在擔任湖南省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應特定關係人的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3萬餘元,並告知劉會和。

2006年底至2011年,被告人劉會和在擔任湖南省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利用職權為某公司虛假登記土地轉讓手續以逃避稅費,並以婁底市國土資源局修建工程的名義,出資為該局幹部集資私房聯建小區建設弱電工程、人防工程,共計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2245萬餘元。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會和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特定關係人的請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明知其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財物而未要求退還或上交,數額特別巨大;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鑑於劉會和到案後如實交待其犯濫用職權罪的事實,屬坦白。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劉會和簡歷

劉會和,男,漢族,1955年1月出生,湖南新化縣人,在職研究生文化。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年1月參加工作,歷任婁底地區國土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

2013年2月至2015年3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2015年3月退休。

2016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

2016年6月,劉會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費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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