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師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用品價格管理的通告

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現就涉及防控用口罩、防護服、醫療器械、消殺用品等經營行為的監管通告如下:

一、經營單位要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防控用品的銷售價格。

二、經營單位不得操縱防控用品價格;不得囤積居奇,藉機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佈虛假的漲價信息。

三、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資格許可)的,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經營防控用品。

四、經營單位應積極組織採購防控用品,保障市場供應。

師宗縣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巡查力度,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理。

舉報電話:12315

師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用品价格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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