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全國多個省市地區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太湖縣人民檢察院根據縣委和市檢察院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員到崗,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市、縣委、上級檢察機關的相關部署要求,深刻認識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召開專題黨組會議,進行研究部署,成立由檢察長為組長,其他院領導為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落實上級相關工作要求,迅速採取措施,全力備戰疫情防控工作。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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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機關內部防控。積極落實市院疫情篩查日報告制度,對全院幹警有無到過疫區或與疫區返回人員密切接觸情況進行排查登記,每日對幹警身體狀況進行檢查,按照市院要求每日上報;認真做好辦公大樓的消毒工作,為全院幹警配發口罩,確保幹警安全。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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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極開展疫情篩查。根據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要求,對2020年1月8日至23日24時自武漢進入太湖縣、截至1月23日24時仍在太湖縣的相關人員進行了電話排查;院領導帶班深入包保網格參與指導督促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保持電話暢通,確保有效應對各種突發情況。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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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檢察職能作用發揮。要求幹警提高警惕,密切配合市場監督管理、藥監、衛健委等部門,依法打擊借疫防控哄抬物價、謀取暴利,製假售假等犯罪;依法打擊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等犯罪;依法打擊故意傷害醫護人員、侮辱或誹謗醫務人員、以暴力或威脅方法或鬧事等方式阻礙醫護人員治療等行為;依法打擊故意傳播新型病毒、疑似感染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造成病毒傳播等嚴重情形,涉嫌犯罪的;加強駐所檢察工作,做好看守所的監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員生命健康安全。

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發佈疫情防控知識和權威信息,開展防疫普法宣傳,引導幹警和群眾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自覺在春節期間減少外出,不聚會,不走親訪友,確保自己和家人健康,切實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堅決抵制散佈謠言等違規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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