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當時綠軍只出2200萬,雷霆卻漲到3480萬,卻捨不得多給哈登800萬

當時綠軍只出2200萬,雷霆卻漲到3480萬,卻捨不得多給哈登800萬

人們經常說,雷霆有最好的選秀眼光,因為07屆、08屆最好的新秀和09屆最好的兩位之一都被他們選中了,而且從日後的成就來看,三人都獲得過MVP和賽季得分王。同時,人們又對雷霆2012年送走哈登耿耿於懷,當時他們要是捨得多出800萬美元留下哈登,那麼雷霆或許早就稱霸聯盟了,哈登的出走也間接地塑造了今日NBA格局,即雷霆三少的散場、火箭的崛起、勇士的風光無限。

當時綠軍只出2200萬,雷霆卻漲到3480萬,卻捨不得多給哈登800萬

當時為什麼雷霆捨不得多給哈登800萬呢?一個主要的原因是雷霆已經提前1年給了他4年3480萬。2011年2月時候,雷霆送走了“四少”之一的格林,從凱爾特人換來了怒目天神帕金斯。帕金斯之所以能得到雷霆青睞,第一,他是凱爾特人08年奪冠的重要功臣;第二,奧尼爾老去後,帕金斯寬闊的身體是最好的肉盾,鎮守內線效果非常好,而且那時他有場均7分8籃板左右的數據,是爭冠球隊理想的拼圖。

當時綠軍只出2200萬,雷霆卻漲到3480萬,卻捨不得多給哈登800萬

所以,得到帕金斯還不到10天,雷霆就急切地以4年3480萬與之續約,據說凱爾特人之前的報價是4年2200萬,帕金斯不同意才將其交易的。雷霆是做了好人好事,殊不知這份年薪800多萬的合同會埋下了多大的禍患——當時的工資帽為5804萬,而雷霆已於2010年7月給杜蘭特開出5年8500萬、2012年2月給威少開出5年8000萬的頂薪合同,兩份都提前開出,加上角色球員,雷霆的工資帽很快就突破了。所以,他們不太敢給哈登開太大合同。

當時綠軍只出2200萬,雷霆卻漲到3480萬,卻捨不得多給哈登800萬

以2012-13賽季為例,雷霆的總薪資為6786萬,如果滿足了哈登4年6000萬的要求,哈登的起薪差不多就是1400萬(後面幾年上浮),雷霆就將突破奢侈稅線的7030萬。加上2012年總決賽哈登發揮得也不好,最終雷霆做出了錯誤的選擇。只是萬萬沒想到,帕金斯下滑速度這麼快,在雷霆不僅數據下滑到場均4分5籃板左右,後期更是打不上主力,以至於他才32歲就打不上球——15-16賽季在鵜鶘少許出場,直到17-18賽季才重回NBA,但整個賽季也只是替補打了1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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