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哈爾濱召開 李海濤、聶雲凌出席

12月18日,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海濤組織召開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副省長聶雲凌出席會議並講話。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楊志偉參加會議,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馬健彙報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併發言。

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哈爾濱召開 李海濤、聶雲凌出席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海濤

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哈爾濱召開 李海濤、聶雲凌出席

副省長聶雲凌

---會議指出


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責,進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制度建設相對健全配套,取得了重要工作進展,打下了堅實的改革基礎。各成員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在案件突破上動真招、下實功、出實效,將改革工作從制度建立向案例實踐深入推進。


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哈爾濱召開 李海濤、聶雲凌出席


---會議要求


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的政治意義,站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高度來推進制度改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既是生態環境保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也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保障。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從踐行“兩個維護”的高度,充分認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推進改革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會議強調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強聯合、勤會商,形成工作合力。通過案例實踐,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工作規則,推動改革工作落地見效。

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哈爾濱召開 李海濤、聶雲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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