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強化檢察理論研究促進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強化檢察理論研究促進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強化檢察理論研究促進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黃生林

□創新從來不是空中樓閣,需要以檢察實踐為基礎,要善於從檢察監督辦案中發現“真問題”,提煉“實做法”,從理論上深加闡釋、精予指引,使理論研究真正“接地氣”、有實效。

□檢察理論研究還要有大格局,有“跳出檢察看檢察,立足檢察謀大局”的意識,能夠“以小見大”“由點及面”,從監督辦案中發現問題線索、提出切實方案,有效助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檢察理論研究是一項系統工程,其健康發展必須依靠強有力的整體研究格局,要堅持“多維”發力,加強引領保障,完善工作機制。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上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研究,以與時俱進的檢察理論指引發展變革的檢察實踐,促進新時代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進一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樹立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思維

強化檢察理論研究,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樹立正確的檢察理論研究思維。

一是善用歷史眼光看待變革發展。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啟示錄,檢察理論研究要在黨史國史、檢察制度的發展歷程中總結經驗、增強信心、謀劃未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檢察理論研究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檢察工作發展中的問題,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研究,全面認知檢察改革面臨的新形勢,勇擔新的時代使命,在一些根本性、關鍵性問題上要敢於並善於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發出充滿自信的檢察強音。要強化檢察制度的“人民立場”,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研究方向,著眼於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檢察實踐問題,利用辦案、調研、民意調查等方式,認真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準確把握人民群眾的新需求,提升檢察理論研究成果質量,更好地推進法治產品、檢察產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是堅持實踐導向直面突出問題。當前,檢察機關形成“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並行的檢察監督辦案總體格局。面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要強化創新意識,以理論創新促發制度創新從而實現檢察工作創新。創新從來不是空中樓閣,需要以檢察實踐為基礎,離開了檢察實踐,一切創新都是沒有意義的裝飾。新時代檢察事業的豐富實踐,為檢察理論創新、學術研究繁榮提供了源頭活水、無盡動力。要善於從檢察監督辦案中發現“真問題”,提煉“實做法”,從理論上深加闡釋、精予指引,使理論研究真正“接地氣”、有實效。

三是培育域外視野豐富制度內涵。檢察理論研究既要始終保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檢察底色”,突出和體現我國檢察制度優勢和獨特性。也要放眼世界,兼收幷蓄,主動融入世界法治發展交流交融的總體趨勢,加強對不同國家和地區司法制度的比較研究工作,從深層次吸收借鑑人類先進的、優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不斷髮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當前,加強檢察理念和檢察基礎理論研究的需求日趨迫切,其中涉及檢察權的屬性、檢察權的配置、檢察管理規律等一些檢察制度的根本性或者共性問題,可以借鑑其他國家檢察制度的先進經驗。

把握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著力方向

新時代的檢察理論研究要有的放矢,善於抓住檢察改革發展中的主要矛盾。

一是加強與中心工作的對接跟進。要重點加強對保障維護國家安全、“三大攻堅戰”、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海洋強國戰略實施、數字經濟等重大發展戰略的理解與把握,緊跟經濟社會發展大勢,積極探索、調整檢察機關服務保障路徑。檢察理論研究還要有大格局,有“跳出檢察看檢察,立足檢察謀大局”的意識,能夠“以小見大”“由點及面”,從監督辦案中發現問題線索、提出切實方案,有效助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是加大對檢察基礎理論的闡釋構建。當前,檢察機關主動順應新形勢發展變化,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創新發展工作理念,有力地推動了檢察制度轉型深化,通過系統性、整體性、重塑性改革,已基本形成了新時代法律監督總體佈局框架。要認真研究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檢察領域的貫徹應用,與時俱進、常思常新,加大對“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雙贏多贏共贏”“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等理念的理論闡釋與實踐總結。要加強對檢察制度發展規律、檢察制度憲法基礎、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的實施、檢察權運行等基本理論的研究,特別是要重點研究“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基礎理論、不同檢察權能之間的相互關係。

三是加深對檢察改革應用的研究探索。要站在更務實的角度,遵循司法客觀發展規律,重點細化研究在檢察職能調整和內設機構改革背景下的工作機制、檢察業務質量評價體系、檢察監督管理機制、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的主導責任等具體問題,增強檢察改革的可操作性,推動檢察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刑事檢察理論研究方面,要加強刑事檢察理論體系的構建,深化對捕訴一體運行機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檢察機關的主導責任、增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挖根治”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民事檢察理論研究方面,要重點關注破解案件受理層級“倒三角”、我省民事執行活動監督和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弱項等問題,探索如何更好地發揮基層檢察院作用,如何有效運用抗訴、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踐行精準監督。行政檢察理論研究方面,要重點研究如何定位行政訴訟監督,積極探索檢察監督“一手託兩家”,著力解決我省行政檢察工作不平衡問題。公益訴訟檢察理論研究方面,要不斷思考優化案件類型結構,在完善與行政部門信息共享、督促檢察建議落實、公益訴訟檢察“等”外探索等方面下功夫。同時,還要關注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偵查、未成年人檢察等熱點問題,有側重性地開展調研工作。

優化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格局

檢察理論研究是一項系統工程,其健康發展必須依靠強有力的整體研究格局。因此,要堅持“多維”發力,加強引領保障,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著力發揮“頭雁”作用。我們要把檢察理論研究作為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工作,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院領導抓具體,切實發揮好組織、管理、協調作用,進一步推進工作機制、人才技術、激勵保障等方面的具體部署落實。檢察機關領導應當率先垂範,帶頭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有影響性的案件,並以此為契機,主動思考研究事關檢察事業長遠發展的檢察改革重大理論問題和檢察監督辦案中的重要問題。

二是加快推進“檢察智庫”建設。檢察理論研究決不能關起門來“孤芳自賞”“自論得失”。要主動融合法學界和其他政法系統的研究力量,堅持走“開放式”檢察理論研究道路,進一步鞏固與法學研究機構、重點研究刊物、專家學者之間的緊密聯繫,努力畫好浙江檢察理論研究的“同心圓”,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檢察理論研究智庫群。今年,浙江大學檢察基礎理論研究中心被確立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基地,浙江省檢察院也已在近日與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就合作共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基地”達成了共識,確立了十項合作共建機制。這些都是檢察理論研究的寶貴“富礦”。我們要高度珍視、充分利用掛職交流、合作承擔課題、學術實務研討等平臺機會,積極探索深化檢校合作新路徑,推動檢察理論研究高質量發展。同時,也要繼續加強與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以及中國法學會、有關學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的交流合作,進一步形成共識,增強理論認同。

三是不斷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目前,浙江省已經建立了由國家、省級和市級組建的包括檢察理論研究專家、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和檢察調研骨幹在內的多層次、多類別檢察理論人才庫。要加強動態管理,積極組織、鼓勵優秀檢察理論人才參與學術交流、參加高層次學術活動。要讓檢察理論研究能力成為全體檢察人員的必備技能,真正落實發揮研究能力在選拔領導幹部、遴選檢察官、擇優晉升檢察官等級中的重要參考作用,努力營造更好的檢察理論研究氛圍。(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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