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雲南省安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梅樹清提起公訴

近日,安寧市金方街道辦事處通仙村委會總支書記、主任梅樹清涉嫌貪汙、職務侵佔一案,由安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安寧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梅樹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安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梅樹清自2011年至2019年,在身為通仙橋村委會書記、主任,受國家機關委託管理國有財產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截留、侵佔集體土地出租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