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打掉“官傘”、“警傘”、“庸傘” ,中央掃黑最新動員令


掃黑除惡 | 打掉“官傘”、“警傘”、“庸傘” ,中央掃黑最新動員令


掃黑除惡 | 打掉“官傘”、“警傘”、“庸傘” ,中央掃黑最新動員令


截至2019年2月底,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1461個;依法起訴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2676起、69544人;一審判決涉黑涉惡犯罪案件5561起、32663人,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得到沉重打擊,社會治安得到有效淨化,黨風政風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

●3個重點:抓領導、抓保護傘、抓根本

聚焦政治站位,在推動強化擔當、壓實責任上求突破。要通過督導,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第一責任,壓實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的直接責任,壓實相關部門和單位齊抓共管的責任,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聚焦案件辦理,在推動依法打擊、除惡務盡上求突破。要把打傘破網作為督導主攻方向,確保線索沒見底不罷休、案件沒查透不放手,推動各地打掉“官傘”、“警傘”、“庸傘”。要抓住一批見黑見“傘”不見財的典型案件,分析原因、查找問題,推動各地抓捕涉案人員與清查涉案財產同步進行、深挖犯罪線索與深挖利益鏈條同向發力,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聚焦綜合施策,在推動固本強基、標本兼治上求突破。專項鬥爭能否取得全面勝利,在於打擊處理的戰果,在於行業整治的效果,在於固本強基的成果。各督導組要圍繞“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要求,重點督查各地各有關部門是否把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放在重要位置來抓,是否有效開展重點行業日常監管、重點地區排查整治、重點人群動態管控,是否對案件集中多發、問題突出的行業、領域採取超常措施實施重點整治。

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督導重點,查一查縣鄉兩級是否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居黨組織,是否加強村居“兩委”候選人聯審把關,是否開展村居“兩委”換屆“回頭看”,對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村居幹部進行清理,切實推動把基層基礎夯實築牢。

●重點打擊11類黑惡勢力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重點打擊11種黑惡勢力:

1.長期(以公司或個人名義)稱霸一方、欺行霸市,收取“保護費”的地方黑惡勢力;

2.長期壟斷地方某一領域的經濟資源(如壟斷砂石經營,壟斷交通線路,壟斷港口、車站搬運勤雜業務等),獲取鉅額經濟利益的黑惡勢力;在工程招標與施工過程中非法壟斷經營、惡意竟標、強攬工程、強迫交易、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3.農村地區,利用家族、宗族勢力稱霸一方,操縱基層政權選舉的“村霸鄉霸”;

4.以各種名義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以獲取巨大利益的黑惡勢力;煽動訪民鬧事,以上訪為手段獲取經濟利益,衝擊國家機關,破壞社會秩序的涉黑組織;長期參與暴力拆遷、侵害農民利益的黑惡勢力;

5.有組織的高利貸經營者及暴力討債公司,尤其是利用互聯網上各種金融工具從事上述非法經營行為的黑惡勢力;

6.有組織地在公共娛樂場所、互聯網從事涉“黃、賭、毒、槍”、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黑惡勢力;有組織利用互聯網實施敲詐、詐騙的黑惡勢力;

7.有組織的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強拿硬要、尋釁滋事、強迫勞動等稱霸一方,破壞社會秩序的黑惡勢力;“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就意味著街邊“小混混”也在打擊範圍之內;

8.有組織拐賣婦女兒童並強迫乞討,以獲取經濟利益的黑惡勢力;

9.為上述黑惡勢力的上、下游違法犯罪(走私、洗錢、販毒、非法經營、偷稅漏稅、轉移贓款、審批拍照等)提供便利的相關企業以及地方黨政幹部、政法幹警;

10.長期為上述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黨政官員、政法幹警;在“掃黑除惡”過程中,為上述黑惡勢力及關係人提供庇護、通風報信、疏通關係的黨政幹部、政法幹警;

11.其他有組織涉黑勢力。

上述逐條,“掃黑除惡”的對象囊括黑惡勢力組織成員、涉案企業主、“村痞鄉霸”以及為黑惡勢力提供“保護傘”的黨政幹部、政法幹警等。相關涉案人員如果還抱有僥倖心理,指望“砸錢平事”不是明智的選擇,因為這次對“保護傘”要一查到底,你要砸錢的對象可能早已被列為打擊對象。對比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風暴”之態勢,“掃黑除惡”也絕不會半途而廢。

“掃黑除惡”是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涉案人員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做好心理準備,對自己的行為做到心中有數,儘早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來 源 | 根據利劍出鞘綜合整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