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一輛公車半年換8條輪胎?紀檢幹部調查後發現……

一輛公車半年換8條輪胎?紀檢幹部調查後發現……

近日,省紀委監委網站“我在監督執紀一線”欄目刊發了《一輛公車半年竟換8條輪胎?》一文。

“大家跟著我工作比較辛苦,想著要‘犒勞’一下,自作聰明卻觸碰了紀法高壓線,真是不應該啊……”

棗陽市財政局南城街道辦事處財政所(下簡稱“南城財政所”)黨支部原書記、主任餘美成在接受調查時悔恨不已。

事情還要從2018年8月說起,湖北省委第十巡視組進駐棗陽市,隨機抽查該市財政局南城財政所財務報銷憑證時發現該所2015年至2016年頻繁更換輪胎,且不能提供任何相關佐證材料,涉嫌通過公車維修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

接到省委巡視組移送案件線索後,棗陽市紀委監委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我們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織專班開展調查。

調查組一方面對車輛使用情況展開調查,另一方面調取南城財政所財務憑證。調查中我們發現,南城財政所只有一輛公車,這輛車僅在2015年2月至9月就更換了8條輪胎,不只是輪胎換得快,而且更換的輪胎價格也懸殊,2015年2月份一隻輪胎480元,到9月份單價就漲到900元了。我們調查組一致認為裡面可能有文章。

“你們維修車輛、更換輪胎是在固定修理店嗎?”我直截了當問道。

“是的,一直在棗陽市某某汽車保養中心。”

“那為什麼半年時間兩次換輪胎價格相差一半?”

“可能輪胎品牌不一樣……”

“半年多的時間為什麼一輛車需要更換8條輪胎?”

“南城屬於城鄉結合部,我們下鄉多,又經常加班加點,只有一輛公車,輪胎磨損大很正常……”談話中餘美成反覆強調公車使用頻率高、路況複雜,為其行為辯解。

“可我們瞭解到南城片區其他單位的公車,大多數一年都換不到一條輪胎!”

漸漸的,餘美成不能自圓其說。經過深入細緻的思想疏導,餘美成最終面紅耳赤地低下了頭,交代了這些輪胎背後隱藏的“貓膩”。

原來,2015年5月至6月,因拆遷工作所需,南城財政所臨時租用了該所司機李某某的私車,共使用了36天,約定租車費3600元,鑑於報銷租車費不方便,餘美成就指示李某某找維修發票進行報銷。於是李某某在該市一輪胎銷售個體戶處買來3600元輪胎髮票經餘美成審批後進行報銷。

隨著調查的深入,我們還驚訝地發現,這位最基層的“財神爺”不光報銷費用隨意性大,在2015年至2017年之間,還巧立名目發放各種津補貼。“為聘用人員違規發放考核獎”“發放下鄉燃油費”“發放交通誤餐補助”“發放水電補貼”“發放農稅津貼”……

本著‘人人有份’的原則,用各種名頭為大家謀點福利,這實際上還是僥倖心理作祟。作為基層財政部門的負責人,在財務方面本來更應該時時、處處、事事嚴格要求、嚴格把關,但因為自己思想上覺悟上的偏差,因為紀律意識、規矩意識的淡化,造成很多違規違紀問題。”後來的談話中,餘美成深刻反思道。

2019年3月28日,棗陽市紀委監委給予餘美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所黨支部副書記、副主任張桂榮對經費支出審核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此案移送後,我不禁陷入思考,少數單位想方設法鑽空子、搞變通,本著“人人有份”的原則濫發津補貼,看似愛護關心員工,實則是用公家之利慷個人之慨,是公私不分,權力觀、利益觀扭曲的結果,不僅會影響幹部隊伍建設,更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黨員幹部應該時刻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反對“四風”,堅決糾正管轄領域內的作風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更應該加強監督檢查,重拳出擊,強力整治,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棗陽市紀委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塗新玉 郭荔玲 溫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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