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實現鄉村振興 讓“留守”變幸福

慈善公益報(本報記者 王希文)農村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問題近年來受到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如何讓這些兒童和老人的生活得以改善,是當前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一環。隨著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展,這個問題也將得到有效解決。由國家發改委和農業農村部合力打造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日前正式公佈,其中第十三章中有專門關於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留守老人的相關內容。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餘欣榮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關於農村留守老人問題和留守兒童教育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各地各部門都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較好的成效。一方面,在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我們為農村居民在生活改善方面創造了很多好的條件,農民收入持續提高,農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也得到了較大提高。另一方面,隨著這些年農村教育的發展,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得到了比較好的改善,為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們也要看到,農業農村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還比較突出,正因為如此,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鄉村振興戰略作為七大戰略之一,全方位、深入地推進,使農村居民能夠和全國人民一道,享受現代化的生活,努力縮小城鄉差距。

據《慈善公益報》記者瞭解,在《規劃》中,還對包括農村兒童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都做了相應安排,同時也進一步對農村養老保險、養老設施建設做出了部署。現在,各地各部門在推動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落實過程中,也針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生活保障、養老等問題,研究出臺了一系列更有力、更有針對性的措施。我們相信,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農村社會事業會有新的發展,廣大農民群眾會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鄉村振興是全面振興,需要治理有效,讓農村走上生活富裕的道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讓農民群眾得到方方面面的生活改善。《規劃》為適應農村人口老齡化加劇形勢,強調加快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以鄉鎮為中心,建立具有綜合服務功能、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機構;提高鄉村衛生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能力;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幸福院等互助型養老服務發展,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開發農村康養產業項目,鼓勵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發展養老服務。

《規劃》還要求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做好農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相關保障制度的銜接機制,鞏固城鄉居民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發展,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全面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升託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推動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引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等方式,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提供關愛服務。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將殘疾人普遍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予以保障和扶持。

實現鄉村振興 讓“留守”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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