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信用卡全額罰息並沒完全“退出江湖”

從7月1日起,各銀行要為客戶提供信用卡“容時容差”服務,也就是說,雖然沒有取消全額罰息,但銀行需給出超出3天的時間寬限和10元的容忍金額。

事實上,多家銀行從去年開始就已經開始實行“容差還款”,但是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市民對容差還款有一定的誤讀,例如,三天容差日其實也算上週末,超出容差額其實還是要全額罰息等。

專家建議,全額罰息事實上並沒有完全“退出江湖”消費者還是要注意按時還款,否則還是會面臨罰息、不良記錄等麻煩。

據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卡專業委員會日前發佈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簡稱“公約”)要求,從7月1日起,各成員銀行要為客戶提供信用卡“容時容差”服務,即允許持卡人在還款時有一定寬限期或小額不足額清償。

多家銀行實行容差還款

據悉,2009年2月,工商銀行率先取消了“全額罰息”制度。工行客服表示,過了信用卡消費免息期,只針對應還未還部分計息。

除工行外,其他多家銀行還是實行全額罰息,不過,記者瞭解到,包括建設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在內的11家銀行表示對於10元以下的欠款零頭未還可以視作全額還款,不計利息直接滾入下期賬單。

賬單提醒不及時受質疑

不少市民在熱議銀行此舉的同時還是表達了諸多不滿。網友“未末莮子”昨日就在微博上表達了對廣發銀行信用卡利息和提醒還款方式的不滿,其表示,賬單日和還款日離得太遠,根本沒有提醒功能,“別的銀行都是還款日前一兩天發送郵件到郵箱,他們的居然是按照客戶的生日。我6月6日生日,他們就每月6日給我郵寄電子賬單,可我還款日是26日,誰在這20天還老記著啊!”

此外,該網友還表示,從頭到尾也沒有收到銀行的相關短信提醒,其認為,銀行利用這種設置還款時間差以及不進行相關的其他方式的提醒,其實是為了賺取高額的利息和滯納金,“欠了不到12000元,逾期一週,利息和滯納金就高達400多元。”

網友Liuweifeng89則表示,銀行可以在客戶信用卡的最遲還款日那天多發短信提醒,信息費由客戶本人賬戶上扣。

焦點一 週末也算在三天容差日

昨日記者諮詢多位業內人士得知,事實上,各家銀行對容時服務的規定並不相同,“比如說,有的銀行規定的截止時間是晚上9時,有的是晚上6時,我們行就是第五天的晚上5時。”一位國有銀行客服人員陳女士表示。此外,一般來說,延遲的3天並非全部是工作日,“我們行就包含了週末和節假日。”另一位國有銀行的員工小李表示。

“事實上,往往對自己賬單記得不清晰的客戶都很容易忽視這些時間點。”小李表示,如果遇到了長假7天,就更容易忘記還款時間了。因此,建議消費者應該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不要能拖就拖,拖出利息來。

焦點二 10元以下欠款並非永久不用還

“容差服務”指欠款10元以內,無需擔心“全額罰息”。但是不少消費者以為欠款10元以內就不用擔心還款了,對此,陳女士表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並不是說10元以內的欠款就不用還了,這部分錢會自動滾到下個還款賬單裡,並不會消失。”

“10元的容差範圍並不是特別大,可能一不小心就超出,這只是給‘大頭蝦’客戶的緩衝。”某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負責人成先生(化名)表示。

焦點三 超出容差額仍要全額罰息

如果欠款超出10元,依舊要被“全額罰息”。“這就是說,信用卡的全額罰息並沒有取消,事實上,信用卡的很大部分的利潤都來自信用卡的利息、滯納金等,銀行是不可能那麼輕易放開這一塊利潤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計算發現,以前,罰息(日息0.05%)是從消費後第一天算起,並非到期還款日後算起。假如持卡人在3月8日消費10000元,在賬單日4月7日收到的賬單上,顯示“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持卡人如果按照最低還款額在還款日4月25日還1000元,那麼,在下一期賬單日5月7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為:10000元×0.05%×48天(3月8日-4月25日)+(10000-1000)元×0.05%×12天(4月25日-5月7日)=240元+54元=294元。

如果持卡人在還款日只還9989元,少還11元,那麼,在賬單日5月7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為:10000元×0.05%×48天+11元×0.05%×12天=240.066元。也就是說,10000元的欠款少還11元,按照全額罰息計算也要罰200多元的利息。

名詞解釋

容差還款:欠款10元以內,無需擔心“全額罰息”。

容時服務: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還款寬限期服務,還款寬限期自到期還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還款寬限期內還款時,應當視同按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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