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原創|網貸逾期後的訴訟路徑選擇……

原創|網貸逾期後的訴訟路徑選擇……

原創|網貸逾期後的訴訟路徑選擇……

1網貸的運作模式及各方當事人身份定位

個人通過網絡平臺相互借貸,貸款方在P2P網站上發佈貸款需求,投資人則通過網站將資金借給貸款方。平臺定位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髮[2015]221號)第二條第(八)款規定:“個體網絡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

網絡借貸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6]1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辦法所稱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公司。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蒐集、信息公佈、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綜上可見,網貸平臺的定位是撮合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直接交易,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的定位符合居間人的法律屬性,性質上屬於居間人。而出資人與借款人作為投資方與融資方,是借貸法律關係中的真正當事人。

2網貸逾期後,誰有權提起訴訟

網貸合同簽署過程中,因出借人與借款人人數眾多且分散,對債權的追索多有不便,因此

借款協議中多規定

“借款人同意出借人於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可能將其享有的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不特定的第三人,且轉讓次數無限定”;

“為了便於債權追索,出借人同意在借款人逾期還款等其他權益受損害情形下,自動授權平臺統一向責任方進行追索”。

於是,債權違約情形發生後,通常的訴訟主體會有三類:

(2)接受債權轉移的保理公司等主體;

(3)出借人本人

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

3有訴權的主體如何訴訟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出借人授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決策。但在借款協議中,出借人對平臺授權後,出借人成為特定出借人債權追索的代理人,平臺自當有權在出借人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追索權利

目前,當平臺涉刑後,與該刑事案件相關聯的民事訴訟將被終止,主要依據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百五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訴訟中止的本質原因在於出現法定情形,導致訴訟無法繼續進行或者不宜繼續進行訴訟。對於適用第五項的情形,民事訴訟案件必須以刑事訴訟審理結果為依據時,法院才有權中止正在進行中的民事訴訟。當案件處理結果不以形式訴訟結果為依據時,法院不得以此中止訴訟活動。

(二)保理公司

保理公司通過網貸平臺將債權購入,或者經出借人同意,網貸平臺將債權轉讓給保理公司後,由保理商履行管理與應收賬款有關的賬戶(銷售分戶賬)、代收應收賬款等義務。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理公司便獲得起訴等訴訟權利。但此時需要有保理合同或者債券轉讓協議等為保理公司的訴訟奠定權利基礎。

(三)出借人集體訴訟

出借人的債權不能及時實現,可自行依法提起訴訟,鑑於出借人單個個體出借額度有限,訴訟成本較高,可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共同訴訟”。因為各出借人共同訴訟訴訟標的為同種類,因此在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當事人同意合併審理的情況下,可提起普通共同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人數眾多(10人以上)的情況,由人數眾多的一方或者雙方推舉出代表(2-5人),代表本方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

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

前期推文《從P2P平臺涉刑,反思“先刑後民”的適用》一文指出“先刑後民”的法律適用所存在的系列侷限性。當刑事與民事訴訟兩個程序之間並無實質性關聯時,不得適用“先刑後民”原則。

但“實質性關聯”的判斷主觀性較大,尤其是民刑兩程序中訴訟主體一致時。此時,若能在民事訴訟中

選擇更適當的訴訟主體以保護債權,當可有效避免落入窠臼。

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
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

肖颯,合夥人律師,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申訴(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被評為2016及2017年度五道口金融學院未央網最佳專欄作者、網貸之家最受歡迎專欄作者,財新、證券時報、新浪財經、鳳凰財經專欄作家。

辦公郵箱:[email protected]

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
原创|网贷逾期后的诉讼路径选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