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大足:201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結餘資金)申報

大足:201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結餘資金)申報

大足:201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結餘資金)申報

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財政部84號令)、重慶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重慶市財政局《關於申報2016年第二批和201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渝農綜發〔2016〕31號)、重慶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關於同意終止大足區2017年度150畝優質水果基地擴建項目的批覆》(渝農綜發〔2018〕83號)文件的要求,為做好201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結餘資金)的申報工作,進一步規範項目申報程序,提高項目申報水平,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科學選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大足:201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結餘資金)申報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的範圍

申報的項目原則上需符合“大足區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2016-2018年)”,重點扶持蔬菜(主要涉及雷竹筍、蓮藕、冬菜、設施蔬菜)、水果(主要涉及枇杷、葡萄、其他水果產業)和克氏螯蝦等優勢特色產業鏈的種養殖、加工、貯藏保鮮、流通等項目及精準脫貧項目。

(二)項目申報要求

1、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

2、有利於精準脫貧。

3、市場潛力較大,輻射帶動能力強,顯著帶動農民增收,預期效益好。

4、建設方案先進科學,產品技術和工藝路線合理。

5、項目建設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要求,有利於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項目產生的汙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獲得相關環保部門的審核或批覆;農業面源汙染能得到有效治理;農業生產廢棄物能得到有效利用;能夠確保水資源安全和可持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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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養業生產過程減少農藥、化肥、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相關農業生產規範要求;產品質量安全可靠,達到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

6、投資估算合理,自籌資金來源有保障,籌資方案可行。

7、土地流轉用地或項目建設用地手續合法。

(三)補助額度

▼申請財政資金9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54萬元,市級財政資金30萬元,區級財政資金6萬元。

(四)申報單位條件

1、市級龍頭企業。具有法人資格;企業資產優良,持續經營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機制,財務管理規範,能保證項目按計劃建成和財政資金規範、安全、有效使用。

2、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具備相應的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能力;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產權明晰,章程規範,運行機制合理;持續經營一年以上,財務管理規範,示範帶動作用強。

3、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有關部門認定或登記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

4、各申報主體須在“大足區農旅結合與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村”範圍內。(詳見附件4)

5、同時,要求項目業主自籌資金不低於財政補助資金(90萬元)。

(五)不予受理的事項

1、國家產業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關項目(參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

2、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和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國際公約附錄的動植物加工流通項目。

3、已申報2016年農業綜合開發其他項目或其他部門項目的。

4、有不良誠信記錄,或被列入監管黑名單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六)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報書

2、區農綜辦聯合區財政局、區農委審計監察科有關人員進行實地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報農委辦公會通過。

3、組織專家對初審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評審,對綜合排名最高的項目進行立項,區農綜辦聯合區財政局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4、項目業主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並上報區農綜辦。

5、區農綜辦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編制實施計劃並上報市農綜辦備案,備案完成後對項目業主單位下達實施方案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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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資料

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報書

①龍頭企業申報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須由有資質的可研單位編制;

②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項目的“項目申報書”可由有資質的可研單位編寫,也可自行組織編寫,但必須保證編寫質量。

③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報書的編寫參考提綱,仍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龍頭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參考大綱》(國農辦〔2010〕188號)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書編寫參考大綱》(國農辦〔2010〕187號)(電子文檔可在市農綜辦網站查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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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時間

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報書用A4紙印刷並裝訂成冊(不宜使用塑料封面和塑料夾裝訂),一式3份,於2018年7月30日17:00前報送區農綜辦510室。

逾期申報,不予受理。本《通知》在重慶市大足區農業農村信息網站公佈,區級審查結果將在區農業農村信息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基本情況表

附件2.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補助項目情況表

附件3.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補助項目投資與效益情況表

附件4.大足區農旅結合與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村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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