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襄城縣湛北鄉財稅所原副所長孔某某因濫用職權犯罪被依法判處免予刑事處罰。襄城縣紀委給予孔某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縣財政局雖然撤銷其湛北鄉財稅所副所長職務,但仍由孔某某負責該所日常工作,直至2017年12月被巡視發現,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殷永強、盧玲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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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21:46:22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2014年12月,襄城縣湛北鄉財稅所原副所長孔某某因濫用職權犯罪被依法判處免予刑事處罰。襄城縣紀委給予孔某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縣財政局雖然撤銷其湛北鄉財稅所副所長職務,但仍由孔某某負責該所日常工作,直至2017年12月被巡視發現,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殷永強、盧玲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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