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為了死得更有尊嚴,她拔掉了老伴的氧氣管!

不久前,一名52歲的奧地利女士接到了醫院發出的病危通知單:她老伴的生命只有幾個小時了。

被噩耗所衝擊的她藉著酒精的力量,還是強忍著悲痛走進了老伴的病房。她對身邊的朋友說,想單獨和病人做最後的告別。17:15分,女人拔掉了病人的呼吸管。幾天後,警察以故意殺人罪逮捕了這名女士。而女士的辯護律師則稱,病人生前曾與該女士約定過,在這種情況下則不再延續生命,屬於被動安樂死(passive Sterbehilfe),應判無罪。

為了死得更有尊嚴,她拔掉了老伴的氧氣管!

無獨有偶,在今年的3月7日也有一名男子用枕頭捂死了自己的妻子,原因是妻子患了重病。男子聲稱:“我只是想把她從痛苦中解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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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奧地利人認為:兩人的動機都是出於想解除伴侶的痛苦,為他們安樂死。不應該被判有罪。那麼在奧地利,什麼形式的安樂死才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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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奧地利仍未允許主動安樂死合法。在奧地利的法律中,安樂死被分為被動安樂死,間接安樂死,主動安樂死和輔助自殺:

1.被動安樂死(passive Sterbehilfe):即放棄延長生命的措施,如致命癌症中的呼吸機,這種形式的安樂死只要被證明為是患者自身的意願,便不會受到懲罰;

2. 間接安樂死(Indirekte Sterbehilfe):指通過用於緩解疼痛的醫療措施接受死亡,也是無罪的;

3. 主動安樂死(aktive Sterbehilfe):即殺死一個人,無論動機為何,都將被判為六個月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4. 輔助自殺(Beihilfe zum Selbsttötung):幫助他人自殺與主動安樂死沒有區別,同樣被判為六個月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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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奧地利的法律中,在安樂死時主要還是尊重病人自身的意願,病人由於病痛而主動提出放棄治療或要求服用無痛藥物是允許的。但不支持在無病人同意的情況下,家屬對其進行安樂死的決定,也並不支持對無重大病痛的人實行安樂死。

到今天,主動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在奧地利仍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在2010年格拉茨醫科大學的調查中顯示,有百分之六十二的受訪者表示支持主動安樂死的合法化,而政客們卻一致表示反對。對此,哲學學家Peter Kampits認為,將主動安樂死列入法律必然是一個重大的舉措,也會將這個人擺在歷史的檯面上被評判。而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健康的人和瀕死的人對於生命的看法也有可能是不同的。因此他認為,將主動安樂死合法化仍是不可取的,但也可以允許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的主動安樂死。但什麼時候才算特殊情況?Kampits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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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第一個案例中拔掉了伴侶呼吸管的女士的律師Astrid Wagner所說:隨著能延長生命的醫療器械的不斷進步,安樂死也必將成為一個越來越受關注的問題。在奧地利,一直有積極分子在不斷的為安樂死合法化而努力。“最後的救贖”的組織者Eytan Reif和已故的物理學家Heinz Oberhummer一直在為安樂死的合法化而努力,並幫助組織中的成員實現他們明確的願望:死得有尊嚴。但在安樂死合法這條路上,奧地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如孔子所說:“五十而知天命,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那麼,在我們對待自己生命的時候,究竟應不應該做到從心所欲呢?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

對此,你又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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