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購買二手房要儘早過戶,面對“誘惑”請勿自找麻煩

這幾年都是調控之年,但是,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調控的?仔細想想,是從930新政開始的,截止到現在已經持續了兩年多的時間了,當然了,在這幾年內,調控政策是一步步加緊的,也出臺了很多的調控政策。在這些政策的作用下,房價已經呈現出回調的趨勢了,但是就算是這樣,房子的價格對於不少普通的上班購房者來說,還是很高。但房子卻是一定要買,這該如何是好?於是,就有人選擇價格相對便宜的二手房。但是二手房交易比新房複雜多了,就拿過戶來說,如果買房沒有及時過戶,就不算取得了產權,有可能會出現下面這些風險。

購買二手房要儘早過戶,面對“誘惑”請勿自找麻煩

一、房價上漲,賣方或違約

如今,雖然房價不再上漲了,恢復到一個平衡點,但是,有些城市,比如一線城市房價仍在小漲,賣方如果違約,或者不再配合辦理網籤、貸款、過戶等手續,那麼買方的利益勢必受損。

二、買方難辦理不動產權證

這個根源其實是發生在原業主身上,在實際生活中,有些原業主都長期甚至根本無法取得不動產權證,這樣一來就無法將房子過戶給買方,這樣一來,買方就難以辦理不動產權證,其權益也難以保障。

三、賣方未還清貸款

房子仍有房貸在身就拿出來賣,這在二手房市場上是很常見的,但提醒,對於未還清貸款的房子,如果要想過戶,就必須先還清貸款,因為從法律上來講,處於抵押狀態中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因此,買方一定要盯緊賣方,確定賣方拿著房款去還清了銀行貸款。

可能你會覺得賣方還不還房貸與你何關?但從你在賣方買下該套房子的時候,賣方就和你產生買賣關係了,如果賣方未按時還清貸款,那麼銀行很可能收回房子。

四、因債務糾紛查封賣方房產

也就是所謂的查封房了,在實際生活中,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比如,如果賣方存在債務糾紛,那麼法院很可能查封賣方房產,如此一來,房產將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買方很可能面臨“錢房兩失”的風險。

五、一房多賣

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都會辦理網籤、備案,就是為了防止賣方一房多賣。但是,如果賣方一直不過戶,那麼他就可以一房多賣,這樣買方將陷入長期被動,此外,賣方還可能將房子出租給他人。

很多人在買房子時,都會想著儘快過戶,這樣就能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但是,有些購房者卻是想著,延期過戶以免某些稅費,但是,二手房交易時,如果不能立即過戶,那麼買方所面臨的的風險遠不止以上這5項,總之,買二手房一定要儘快過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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