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當初支持大家開墾荒山荒地,憑什麼現在又要無償收回,這合法嗎?

雖然中國的土地面積很大,但現有的土地資源很少,在一些特殊的時期,國家鼓勵個人開墾荒山荒地,但國家要加大努力保護環境,鼓勵退耕還林,也有庫區移民或地方經濟發展和建設造成的徵地,但沒有補償的徵地是否合法?

雖然國家的國土面積是非常大的,但可用土地資源非常小,所以特殊時期的國家舞臺是鼓勵個人開展荒山開墾荒地,但隨著國家加大環保力度,鼓勵森林,以及土地水庫移民或當地經濟發展所造成的集合的建設,特別是通過無償徵回這合法嗎?

當初支持大家開墾荒山荒地,憑什麼現在又要無償收回,這合法嗎?


耕種的土地是誰的? 法律怎麼說?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無明確使用權的荒山荒地農業生產的開發具有使用權,經行政機關批准,開發者或者個人可以長期使用,因此在某些情況下收回土地應得到補償,但是故意破壞森林和耕地的,除了自由恢復之外,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損失。

是誰把它歸還給任何人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國土地管理法,對使用國有荒山未定權的發展,荒地從事農業生產,可以給後長期使用行政機關批准開發單位或者個人,因此要恢復下應賠償一定的條件的土地,但是森林、耕地的蓄意炸燬,洪水非法佔用土地不僅無償收回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他們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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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可開發區,對未利用土地進行科學論證、評價,並依法核准後,進行三十九個未利用土地復墾。 禁止破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開墾湖泊耕地、侵佔河灘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生態環境改造和開墾而受到破壞的土地將系統地退還給森林、畜牧業和湖泊。

第四十條規定國有荒山、荒地和未被確定使用使用權的荒地從事種植、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可以在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批准後,確定發展單位或者個人的長期使用情況。

徵地的合法程序:

1、告知徵地事宜,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目的應土地徵用,位置,補償標準,並書面通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安置辦法,該通知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土地上搶土地,種植,建設用地增加和苗,當收購土地沒有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全部土地的權屬、土地類型、面積和權屬、類型和數量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土地有關。所屬業主與市拆遷辦共同確認。

3、組織土地徵用聽證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在依法申請批准前,應當告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他們有權申請聽取關於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的意見,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的程序和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土地資源部按照計劃規定的補償標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作為徵地補償申請申報。

5、土地徵用的公共批准,除特殊情況外,如國家秘密法,省國土資源廳也通過媒體告知徵地事宜的公眾支持。縣(市)國土資源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徵用土地的徵地公告村或組的批准。

6、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由市、縣行政機關批准,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方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監督集體土地徵收組織內徵地補償安置費的分配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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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合法程序:

1、通知有關土地徵用事宜,土地徵用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應當以書面形式將土地徵用的用途、地點、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情況通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接到通知後,對被徵地種植、種植、建設用地上的附著物和苗木,不予賠償。

2、確認徵地調查的結果。土地和資源部會同運輸和林業部門對被徵用的土地的所有權、類型、面積、所有權、類型和數量進行調查。調查的結果應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土地附著物的所有者、各城市的搬遷辦公室共同確定。

3、組織徵地聽證會。土地徵用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將被徵用土地告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並有權就被徵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申請聽證,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劃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連同徵地量一併上報,作為徵地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5、土地徵用的公開批准。法律批准的土地徵用,由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批准,但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縣(市)國土資源部根據土地徵用公告辦法的規定,對徵用土地的村(組)公告徵用土地的批准。

6、土地徵用補償金的支付。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由市、縣行政機關批准,並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按時發給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方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農業、民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被徵用的集體組織內徵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的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當初支持大家開墾荒山荒地,憑什麼現在又要無償收回,這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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