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張明楷:“法考”通過率太高,建議加大難度


清華教授張明楷:建議加大司法考試難度,提高法官入行門檻



以下是法律讀品整理的文字實錄:


主持人:就是1995年和後面一段時間,《法官法》和《檢察官法》先後頒佈實施。這個對於中國法律界的影響是什麼?


張明楷:這個影響還是很大的,就是說你什麼樣的人可以當法官,什麼樣的人可以當檢察官,你這個法官你就有了一個門檻。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當法官、檢察官。就是當法官、檢察官的人,他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這個本身就很重要。


然後你有法官、檢察官法之後,可以讓一般人,他覺得法官、檢察官職業不是一個很普通的職業,那是一個很神聖的職業。哪個國家都有這樣的法律。


那麼法官、檢察官原本在社會中應當是被人信賴的,他們的地位應當很高。所以遇到爭端的時候,我們說讓法官去裁判。


法律裁判出來了,一審你覺得不滿意,那你去上訴,上訴了之後,然後比如說終審判決了,你就必須服這個判決。


但是要服這個判決的話,前提是法官和檢察官,尤其是法官,他應當是素質很高。他的裁判應該是很妥當的。


你門檻越低的話,那就有些案件的判決肯定會出問題。你判決出問題的話,那就會讓一般人不信賴法官,不信賴司法。一不信賴法官、不信任司法的話,那麼司法的權威就動搖了,然後人們就不走法律的路徑,於是就去上訪。所以法官的權威越高的話,那麼人們最終一定是相信法官的判決,而不是相信其他的決定。


最早的考試是律師資格考試,沒有說法官檢察官必須通過全國的這種司法考試。


到2002年開始,不管你是當律師,還是當法官檢察院,必須都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但是我覺得我們國家的司法考試的通過率還是高了一點。


主持人:現在的通過率是多少?


張明楷: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可能將近30%。日本在60年代到90年代上世紀,1%的通過率。通過的人中據說平均是考了5年,可能想到有的人考了10年前考過。而且通過之後還要有…以前是兩年的司法研修,到司法研修所,再進修、再實習,然後才再去做最基層的法官、檢察官,然後從基層的做起,然後在慢慢……比如說有的到什麼高等法院等等之類,這樣的話他就積累了太多的經驗。那麼他這個司法(實踐)就被國民信賴。


主持人:有必要把這個(司法考試)難度加大嗎?把通過率降低?


張明楷:我是一直主張加大難度的,但是考生們總覺得怎麼那麼難?所有的考生都希望自己一次通過,或者一次通不過兩次就通過。


但是我是覺得我們的司法考試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簡單,而且法官、檢察官沒有必要有太多的人,就人不能太多。因為人太多了,權威性就降低了。不能有太多的人。當然你可以有很多的助理。法官多了,權威性就降低。


你說(如果)日本那個最高裁判所那麼多法官,他覺得那麼多人都能法法官,那還算什麼?


所以法官越少,他就覺得這個權威性就越高。我也覺得你要是法官太多,你人家也覺得你沒什麼了不起啊,那麼多人都能當法官!


法官沒有權威性,司法沒有權威性。沒有權威性,老百姓就不是走司法這條路去了,而是走別的路去了。這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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