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關於2018年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第二批)受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2018年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第二批)受理工作的通知

創新載體扶持

一、資助標準

1、對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及其分支機構、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國家級扶持金額50%、不超過3000萬元的配套扶持;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的扶持及最長5年的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扶持,最高800萬元。

2、對廣東省、深圳市級創新載體,分別給予廣東省、深圳市級扶持金額50%、單項不超過500萬元的配套扶持;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的廣東省、深圳市級創新載體,另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50%、最長5年扶持最高200萬元。

3、對申報之日近2年內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獎勵100萬元。

4、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3億元以上、5億元(不含)以下的工業企業,給予內部研發機構建設投入的30%、不超過100萬元培育(提升)扶持;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內部研發機構建設投入的40%、不超過150萬元培育(提升)扶持。

5、對區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經評審通過的,給予其建設投入的50%、最高扶持3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並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四)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五)創新載體經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立項,上級資助經費已到賬,且上級資助經費的實際到賬時間應在申報之日前2年內。

(六)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為區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或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已完成建設目標;

(七)申報之日前2年內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

(八)在龍華區依法註冊,並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九)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3億元以上;

(十)申請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扶持的企業,需已根據《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印發大型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提升)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要求建設內部研發機構,且在《通知》印發之日後、申請之日前2年內向政府統計系統報備設立研發機構,並經統計部門審核首次納入統計;

(十一)申請工業企業創新能力提升扶持的企業,需已根據《通知》要求對內部研發機構進行提升。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國家、省、市創新載體配套扶持申請書》、《龍華區國家、省、市創新載體房租及裝修費扶持申請書》;

(二)《龍華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獎勵申請書》;

(三)《龍華區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提升)扶持申請書》;

(四)《龍華區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提升)扶持申請書》;

(五)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七)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八)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九)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十)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十一)國家、省、市創新載體立項文件、任務書或合同書,撥款經費進賬憑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十二)申請房租及裝修費扶持的還需提供:租房合同、裝修合同,房租、裝修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支付憑證;

(十三)創新載體項目的牽頭依託單位在龍華區外的,還應提供以下資料:1.牽頭單位提供的授權委託書;2.承諾書;3.項目落地龍華區的實施方案;

(十四)項目中期監理情況報告;

(十五)項目驗收情況證明材料;

(十六)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證書;

(十七)公司成立內部研發機構的相關文件;

(十八)研發項目立項計劃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十九)科研用房面積證明材料;

(二十)專職技術人員情況的證明材料 ;

(二十一)設備原值不低於30萬元的付款憑證;

(二十二)內部研發機構建設投入專項審計報告;

(二十三)內部研發機構提升建設方案;

(二十四)科研設備購買憑證及專用軟件現值相關證明材料;

(二十五)申報之日前2年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輔助帳及輔助帳彙總表,或者申報之日前2年參照加計扣除政策經專項審計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二十四)知識產權相關證明材料;

(二十五)其他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高成長性企業獎勵

一、資助標準

一次性給予上述四類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最高獎勵1000萬元;連續3年給予上年度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30%、每年最高扶持300萬元;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50%、最長5年累計分別不超過1500萬元、1000萬元、400萬元、400萬元的扶持。

二、申報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並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四)申請人屬於下列四類企業之一:

1.獨角獸企業(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報之日前2年內公佈的獨角獸企業榜單為準);

2.申報之日前2年內獲得清科集團發佈的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排名榜單VC、PE前50強創投機構的單輪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且估值在10億元以上、成立時間不超過8年的企業;

3.國家高新區瞪羚企業(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報之日前2年內公佈的國家高新區瞪羚企業榜單為準);

4.德勤亞太區高科技高成長500強企業(以德勤在申報之日前2年內公佈的亞太區高科技高成長500強企業榜單為準)。

(五)申請研發費用扶持,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和《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歸集並設置輔助賬;

2.申請企業在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優惠備案。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高成長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獎勵申請書》、《龍華區高成長性企業研發投入激勵申請書》、《龍華區高成長性企業房租扶持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印);

(八)高成長性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九)主營業務收入獎勵還需提供: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十)申請研發投入激勵還需提供: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輔助帳及輔助帳彙總表;

(十一)申請房租扶持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租、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支付憑證;

(十二)其他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科技計劃配套扶持

一、資助標準

(一)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

1. 對獲得扶持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且由國家科技主管部門立項的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且經評審通過的,給予國家級扶持金額50%、最高800萬元的配套扶持。

2. 對獲得國家級扶持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牽頭依託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的項目,另給予一次性場地裝修費50%的扶持及最長5年的實際租用辦公用房全額房租扶持,最高800萬元。

(二)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對獲得廣東省科技主管部門立項的科技計劃項目,或獲得廣東省其他部門立項的科技計劃項目且經評審通過的,給予廣東省級扶持金額50%、最高200萬元的配套扶持。

(三)對獲得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專項資金資助且上年度納統的“四上企業”,給予深圳市級資助金額5%、最高獎勵50萬元。

(四)院士(專家)工作站。對獲得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開辦經費資助的,給予等額扶持。

二、申報條件

1、申請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扶持,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四)申請配套的科技計劃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

2.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

3.獲得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且申請人應為上年度納統的“四上企業”。

4.獲得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開辦經費資助。

(五)上級資助經費已到賬,且上級資助經費的實際到賬時間應在申報之日前2年內。

2、申請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房租扶持,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牽頭依託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

(二)獲得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扶持金額1000萬元以上。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扶持申請書》;

(二)《龍華區科技計劃項目房租及裝修費扶持申請書》;

(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五)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六)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七)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八)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八)國家、省、市項目立項文件、任務書或合同書,撥款經費進賬憑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九)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文件、任務書或合同書,撥款經費進賬憑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十)本年度已獲得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情況說明;

(十二)科技計劃項目的牽頭依託單位在龍華區外的,還應提供以下資料:1.牽頭單位提供的授權委託書;2.承諾書;3.項目落地龍華區的實施方案;

(十三)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中期監理報告;

(十四)項目驗收情況證明材料;

(十五)租房合同、裝修合同,房租、裝修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支付憑證;

(十六)其他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社會公益科研扶持

一、資助標準

1、社會公益科研項目扶持的資助標準如下:

(一)軟科學扶持。優秀定向項目獎勵每項30萬元,一般定向項目獎勵每項20萬元。優秀非定向項目獎勵每項20萬元,一般非定向項目獎勵每項15萬元。每年資助的軟科學項目不超過10項。

(二)基礎研究項目扶持。優秀基礎研究項目每項扶持30萬元,一般基礎研究項目每項扶持20萬元。每年資助的基礎研究項目不超過10項。

二、申報條件

1、申請軟科學扶持,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深圳市內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一個軟科學扶持項目只能確定一個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

(三)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年只能承擔一個軟科學扶持項目;

(四)已在區級部門預算管理單位安排項目支出的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申報軟科學研究項目;

(五)深圳市外研究機構可以作為合作單位參與軟科學扶持項目並應當與申請人簽訂合作協議;

(六)項目實施期限為一年內。

2、申請基礎研究項目扶持,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事業單位以及具有基礎研究能力的國家、省、市、區級重點實驗室依託單位,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承擔基礎研究項目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經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3.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三)項目負責人必須是申請人的在職研究人員;

(四)項目負責人為博士後在站人員的,需提供合作導師簽字的單位承諾函;

(五)申請人應具備較好的科研實驗條件,項目負責人須提供本項目相關在深自有科研用房和儀器設備清單等證明材料;

(六)有合作單位的,應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書中填報合作單位名稱,提供合作協議書,並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協議書中須註明雙方研究內容分工、財政資金及自籌資金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申請人應承擔大部分研發內容,資金分配比例大於等於單個合作單位資金分配比例。如果項目無合作單位,則明確填寫“無合作單位”。

2.有企業參與的,自籌經費金額應不低於區財政資金資助企業的金額,並提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

(七)申請人、項目負責人每年度只能申請1項基礎研究項目;

(八)申請項目如獲資助,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屬申請人,所發表的論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單位應為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社會公益科研項目(軟科學)扶持申請書》、《龍華區社會公益科研項目(基礎研究項目)扶持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九)項目負責人主持或參與國家、省、市、區項目的清單,以及本項目相關研究內容獲得其他渠道或項目資助的情況說明、科研成果及學術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十)合作協議;

(十一)其他材料。

申請基礎研究項目扶持,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十二)項目負責人聘任合同,最近三個月社會保險單位繳交明細表;

(十三)本項目相關的在深科研用房和儀器設備清單等證明材料;

(十四)在站博士後申請項目須提供全國博管委或有關省、市、區人事部門出具的進站文件、工作協議,以及合作導師簽字的依託單位書面承諾函原件,承諾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出站後留在依託單位繼續從事科學研究;

(十五)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以外的科研人員申報項目,需提供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研人員推薦信;

(十六)有企業參與的,須提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

(十七)申請人和項目負責人所籤知識產權誠信承諾書。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市場準入認證激勵

一、資助標準

對近2年獲得國內外市場準入認證的企業和機構,予以單項認證費用50%,國家級認證和國際認證最高100萬元,省級認證不超過50萬元的激勵。每家單位每年度獲得本條激勵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等,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四)申請人在申報之日前2年內獲得以下市場準入認證或者資質認定證書之一,且證書處於有效期內。

1.獲得美國FDA認證、歐盟cGMP認證、CE認證、世界衛生組織認證或其他國際市場準入認證;獲得ABS、DNV、CCS等國際認證或其他國際市場準入認證;獲得美國FAA、EASA或中國民用航空局的適航認證;

2.獲得1、2、3類新藥臨床批件;

3.獲得二、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證;

4.獲得藥品生產批件;

5.獲得藥品GMP證書;

6.藥品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

7.藥品品種獲得上市許可及藥品批准文號;

8.獲得I類藥品包裝類材料和容器註冊證;

9.獲得“軍工四證”;

10.經核實符合龍華區產業發展導向的其他市場準入證書。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市場準入認證激勵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八)本操作規程第三條第(四)款所列市場準入認證證書或者資質認定證書;

(九)本操作規程第三條第(四)款所列市場準入認證或者資質認定的費用支出專項審計報告;

(十)其他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高交會參展活動扶持

一、資助標準

對經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的參展單位,給予展位費用50%、最高扶持5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且是最近一個年度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的參展商,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四)通過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高交會參展活動備案申請書》;

(二)《龍華區高交會參展活動扶持申請書》;

(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及簽名樣式;

(九)參展總結報告;

(十)參展單據、發票及所涉及的相關合同(協議)書;

(十一)其他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創新創業活動扶持、大賽獎勵

一、資助標準

1、創新創業活動扶持:給予活動實際產生的組織費、宣傳推介費、會議費、安全保障費實際支出50%、最高扶持100萬元。

2、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獲得國際、國家級比賽前三等次分別獎勵獲獎單位50、40、30萬元;獲得省市級舉辦的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獎勵獲獎單位40、30、20萬元;獲得區級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獎勵獲獎單位30、20、10萬元。

二、申請條件

1、申請創新創業活動扶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且是創新創業活動的組織者或承辦者,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創新創業活動的舉辦地原則上應在龍華區;

(三)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四)創新創業活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通過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具備第1項條件的活動優先通過備案;

1.以區級以上政府名義舉辦的,或以市級以上科技、產業、招商等主管部門名義舉辦的活動。

2.活動參與人數超過200人,出席嘉賓具有較高行業地位,對創新創業具有引領支撐作用,有助於創業項目及企業對接資本、人才、技術、市場等資源。

(五)創新創業活動方案合理可行,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創新創業氛圍,提升影響力具有促進作用;

(六)創新創業活動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範簡樸,各項經費需根據扶持標準統籌安排、合理預算;

(七)創新創業活動須符合安全、消防、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申請創新創業大賽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註冊或獲獎後一年內在龍華區依法註冊,並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人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情形;

(三)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副省級以上分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區級分賽中獲得前三等次。

三、申請材料

(一)《龍華區創新創業活動備案申請書》;

(二)《龍華區創新創業活動扶持申請書》;

(三)《龍華區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申請書》

(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八)活動詳細方案;

(九)活動執行所發生的費用清單和支出單據、支付憑證及所涉及的相關合同書;

(十)活動經費使用情況表;

(十一)活動總結材;

(十二)獲獎證書;

(十三)核心團隊每位成員的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十四)其他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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