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與國際接軌!房地產稅替代土地使用權或成大勢所趨!

在剛剛勝利閉幕的兩會期間,房地產稅4次在重要場合被重複提及,看來喊了多年“狼來了”的房地產稅,這次真的要來了。

房地產稅離我們越來越近了,在稅費改革方面,中國一直在與國際接軌,推進房地產稅替代土地使用期限或成大勢所趨。在歐美等國,房產土地可以永久長期使用,在房屋持有環節上,每年上繳房地產稅,減輕購房壓力和促進房產理性持有,具有參考意義。全國政協委員李曉林也表示,若要全面實行房地產稅,應取消土地使用權年限。在房產稅推出之前,必須解決土地的使用年限問題。

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推進房產稅改革,必須取消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

李曉林表示,目前面臨的房產土地使用年限是歷史產物,各地各部門出臺的規章細則更是政出多門雜亂無章,有許多自相矛盾、互相削弱、互相疊加,對於年限到期後如何續費問題,使房地產業和所有參與者均深受其累,長期以來深受全社會廣泛詬病。尤其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對如此重大的事關民生牽動民意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如何處置的問題,至今沒人敢於或是能夠說清楚或說得清楚。

為有利於解決房地產現存的矛盾和問題,特別是解決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2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在國新辦發佈會說,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

李曉林認為,若房地產稅開徵,土地出讓金仍然繼續徵收,屬於重複徵收,其合理性需要說明。他表示,若要徵收房地產稅,最好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出讓金。

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與國際接軌,或建立土地永久使用權

中國房地產稅起源於國外,在西方國家中類似於中國房地產稅的“房產稅”已經是一項適用已久的傳統稅收,中國房地產稅的徵收辦法很大程度上都沾著海外房產稅的影子。按官方說法,徵收房地產稅是要“和國際接軌”。具體而言,也可以說徵收房產稅是要在一定程度學習模仿美國的稅收政策。從理論及歐美等國的實踐看,建立土地永久使用權基礎上,上繳房地產稅作為持有環節的稅收,通過增加房主的持有環節的成本而能夠促進房價的合理迴歸。

早在2011年1月,上海與重慶已率先作為試點向居民住宅徵收房產稅。上海房產稅試點,主要針對本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重慶房產稅試點主要徵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

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解決土地使用年限問題,減輕購房房成本

具體來說,徵收房地產稅有幾個好處:

一是避免了自動無償永久續期可能帶來的國家土地所有權無法體現的問題。

二是避免了房屋所有權無期限和土地使用權有期限的矛盾。土地到期,通過繳納房產稅權利人可以繼續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房屋老舊時,也完全可以申請重建。

三是一併解決了續期續多久的問題。由於各地、各處、各時期房屋的設計壽命、實際使用壽命不一,無論確定什麼樣的續期期限可能都無法適應實踐中的要求。如果完全以房屋壽命來確定土地使用權期限,可能會浪費土地資源。

對於到來的房地產稅,如果你是剛需,完全可以忽略這個,因為它來不來,什麼時候來,來得多猛,根本不足以動搖你對一個家的渴求,哪怕一絲一毫。

而且對於投資性房產,如果你是賣房,在供不應需的情況下,就更不用管了,就算稅費高到天上去,回頭也是通過房價轉嫁給買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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