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市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市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赤峰市元寶山區司法局原黨總支副書記夏洪生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中午,夏洪生組織參加打靶活動的復員軍人聚餐,飲用河套6號白酒4瓶、消費蓯蓉香菸2盒,共計508元,並違規用公款予以報銷。2015年8月18日晚,夏洪生在組織的司法局公務接待中,消費蓯蓉香菸4盒,共計152元。2018年4月,赤峰市元寶山區紀委給予夏洪生黨內警告處分。

二、赤峰市紅山區環衛清潔二大隊大隊長牛敬東違規操辦婚宴問題。

2017年4月,紅山區環衛清潔二大隊大隊長牛敬東在赤峰巴林石酒店為女兒舉辦結婚答謝酒會,收受本單位18名公廁管理人員禮金共計3600元。2018年5月,紅山區紀委給予牛敬東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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