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上投摩根原基金經理捲入“老鼠倉”事件“為愛痴狂”內幕交易虧了157萬

老鼠倉的故事,真是日新月異!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刑事判決書,“吳文哲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審案件判決書”。

根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15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被告人吳文哲先後擔任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成長先鋒基金”、“XX卓越製造基金”基金經理。期間,吳文哲為保持並發展與侯宇潔的戀愛關係,向侯透露其職務獲取的上述基金交易股票的未公開信息,由侯宇潔使用實際控制的“王某”證券賬戶,先於、同期於或晚於吳文哲管理的上述基金買入或賣出相同股票52只,交易金額人民幣4,377.73萬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合計虧損157.19萬元。

據公開資料查詢,判決書中提及的即是上投摩根基金的前基金經理吳文哲。吳文哲在2014年1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在2015年1月9日起擔任上投摩根成長先鋒混合基金的基金經理,2015年4月14日起擔任上投摩根卓越製造股票基金的基金經理,離職日期均在2017年1月16日。

數據顯示,兩隻基金在吳文哲任職期間的回報均為虧損,分別為-23.28%和-34%。

根據判決書裡吳文哲供述的情況,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他在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成長先鋒基金和卓越製造基金的基金經理。成長先鋒基金由他個人決策下單,卓越製造基金由他和許俊哲共同管理,他有下單決策權,能實時看到基金下單持倉情況。XX後,他有意追求一起打球的侯宇潔(當時化名潘某2)。在和侯宇潔的交往過程中,他有談過自己對股市板塊及大盤的分析。庭審中吳文哲承認操作過侯宇潔的股票賬戶。

侯宇潔亦當庭供述稱,她和吳文哲交往中知道吳在XX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吳文哲會把對股票的分析意見告訴她。2015年10月、11月,因為股票虧損很多,吳文哲提出幫她解決,她就將證券賬戶提供給了吳,至2016年1、2月期間,這個賬戶內的交易不是她在操作。

2019年1月9日,被告人吳文哲、侯宇潔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分別到案,但均否認上述犯罪事實。公訴機關審查期間,被告人吳文哲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吳文哲與侯宇潔兩人均因涉嫌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於2019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3日被逮捕。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文哲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交易信息,違反規定,幫助被告人侯宇潔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股票交易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依法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吳文哲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侯宇潔當庭供認將證券賬戶交吳文哲操作,有認罪悔罪表現,對兩人均可從輕處罰。雖然吳文哲、侯宇潔未從相關交易活動中實際獲利,但本案證券交易金額達4,300餘萬元,危害證券市場管理秩序,辯護人提出對兩人免於刑責、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最終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吳文哲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罰金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一個月內向本院繳納完畢。)

二、被告人侯宇潔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罰金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一個月內向本院繳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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