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有感而發!

權力用對了地方,就是人民之福;權力用錯了地方,就是社會之害。農村村幹部的腐敗才是老百姓身邊最影響老百姓權益的‘大老虎’!

村幹部看似權利不大,但是竟擁有者村集體財產的‘處置權’!一個村幹部竟然有人花十幾萬甚至幾十萬賄選,依靠家族勢力控制選舉等行為更是屢見不鮮,歸根結底還是‘權利’過於集中,需要更加直接的限制、制約。

低價‘出租’村集體土地,其中必定有不為人知的利益關係存在。這些歷史遺留問題也應該在徵遷以前做一個‘了斷’,老百姓賦予你管理的權利以後,你更應該做的是怎樣幫助老百姓致富,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腰包。

很多時候權力不加節制,就很容易使人迷失心智,覺得無所不能;管理不夠“嚴肅”,就很容易使人迷失方向,失去提振精神的信心。任何干部都應該以‘為人民服務’‘為老百姓辦實事’為宗旨,人民群眾才是一個國家的根本,保證民生才是穩定社會基礎。任何損害老百姓利益、欺上瞞下、只看自己政績和‘面子’的領導幹部才更應該被老百姓所唾棄、被歷史銘記!(本平臺代理發佈網友舉報信息)

堅決支持黨中央的各項決策,堅決擁護黨的領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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