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來了!住宅用地70年屆滿,擬將自動續期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來了!住宅用地70年屆滿,擬將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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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這樣一部法典,它的出臺,將取代我國現行的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這部法典算不算法律界的“大佬”?不管你是不是法律人士,你的生活或將因它發生悄然改變。8月27日下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常委會首次審議,這意味著“兩步走”的民法典正式邁開了“第二條腿”。

此次提請常委會審議的草案包括六編,分別是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共1034條。

物權編:

住宅用地70年屆滿,擬將自動續期

住宅產權70年,商鋪產權40年,這是大家購房時耳熟能詳的幾個關鍵數字。產權期限的背後,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不少市民關心,住宅70年產權屆滿了咋辦?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

根據黨中央批准的有關工作安排,該項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方案後,國務院提出法律修改議案,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或者物權法。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議案。

因此,此次物權編草案根據現行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對此先作出原則性規定,即: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合同編:

意向書構成預約合同,違約或將擔責

買新房,不少開發商會先讓購房者簽訂一個意向書,約定房子的大概面積、價格等,並交上一部分“意向金”。這個意向書,往往對開發商有利,但對其約束力卻不強。比如簽訂意向書時承諾的房價,到了真正開盤的時候可能漲了不少。

對此,有些開發商會表示,意向書不算是合同,只是幫購房者“佔名額”的舉措。

這樣的說法,未來可能站不住腳。合同編草案規定:當事人約定在將來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等,構成預約合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這一條款也提醒購房者,在簽訂意向書時也要謹慎,看清條款,否則,未來一旦毀約,也可能被開發商倒追責任。

人格權編:

明確言語騷擾也屬性騷擾,受害人性別不限

性騷擾,曾經被傳統所禁忌的話題,因互聯網的快速傳播而找到了一個“懲戒”的抓手。然而,應對性騷擾,打擊“鹹豬手”,僅靠受害人個人“自述”、曝光是不夠的。用法律的力量予以震懾,被廣大人民所期盼。

哪一類行為算是性騷擾?口頭上說說算嗎?人格權編草案對禁止性騷擾問題作了規定: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行動或者利用從屬關係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場所採取合理的預防、投訴、處置等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行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一旦草案審議通過,性騷擾在法律範疇而言,受害人的性別將不受限,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此外,不管是上級對下級,老師對學生,利用從屬關係想“佔便宜”的,不管是言語“調戲”還是行動“孟浪”,均可能被追究民事責任。

婚姻家庭編:

擬對禁止結婚條件作出修改

因為身患某些疾病而被禁止結婚,這是我國現行婚姻法中規定的。今後,這項規定或將被取消。婚姻家庭編草案對禁止結婚條件作出修改。

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有兩種情況禁止結婚。第一大類,是禁止近親結婚;第二大類,則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近親禁止結婚的情況,隨著文明的普及,大家基本習以為常,但第二條則在現實操作中遇到困難。當“真愛”遇到“頑疾”,是否有疾病並不必然會影響當事人的結婚意願。當事人都不在乎對方的疾病,願意相扶相助,那麼法律是否可以“成全”愛情?

為尊重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草案對禁止結婚的條件作出修改,不再禁止身患某些疾病者結婚,而修改為: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草案保留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的規定。

此外,草案對婚姻無效的情況作出規定:包括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未到法定婚齡的以及以偽造、變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

繼承編:

擬增加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

為了確保遺產得到妥善管理、順利分割,更好地維護繼承人、債權人利益,避免和減少糾紛,草案增加了遺產管理人制度,規定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職責和權利等。

在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等基礎上,草案增加了新的遺囑形式,比如打印遺囑、錄像遺囑等。其中,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錄音錄像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

此外,草案修改了遺囑效力規則,刪除了繼承法中關於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擬擴大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範圍

如今,不少城裡人喜歡養寵物,一隻小狗,在旁人眼裡或許只是一隻小動物,但在主人眼中,或許是親如家人的小夥伴。如果有人故意傷害它,會不會給主人造成精神損害?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呢?

侵權責任編草案完善了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擴大了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除了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賠償,草案增加規定: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品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鏈接:關於民法典

業內曾有說法,中國民法典是中國法學家的一個夢。而從普通人的視角看,法學家“夢”中的這部民法典,囊括了一個公民從出生到死亡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民事法律基本法。

按照相關工作安排,編纂民法典採取“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先出臺民法總則,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適時出臺民法典。2017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民法總則,完成了民法典編纂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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