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二月銀保市場怎一個“慘”字了得:新單、期繳保費環比均降八成

二月銀保市場怎一個“慘”字了得:新單、期繳保費環比均降八成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胡金華 上海報道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對於保險行業而言,衝擊無疑是巨大的,儘管此前各家壽險公司均表示疫情對於個險渠道的影響非常大,但是由於數據尚未出爐,因此業界也尚未得知具體保費規模縮水達到多少。與此同時,與個險渠道相對應的銀保渠道,同樣作為壽險業保費來源的兩大支柱,一份同業交流的數據,讓外界得以窺見這場疫情對於壽險業的衝擊究竟有多大。

3月4日,全國銀保市場的一份同業交流數據在業內流傳,《華夏時報》記者獲得的這份數據顯示,2020年前2月,納入統計的70家中資以及合資人身險公司銀保渠道保費出現斷崖式下滑,其中銀保渠道2月單月新單規模保費僅為528.59億元,環比下降81%;1-2月累計銀保保費3264.88億元,同比下降41%;而從中資人身險銀保數據看,前2月銀保新單保費收入3107.11億元,同比下降40%;合資險企銀保新單保費為157.77億元,同比下降55%。

值得關注的是,全國銀保市場70家人身險公司的期繳保費數據顯示,在今年2月,這些公司單月錄得期繳保費僅有88.64億元,單月環比下降81.4%,前二月累計期繳保費565.67億元,同比下降10.6%。

怎一個“慘”字了得

“新冠疫情爆發後,恰好在春節期間,全國從城市到鄉村的銀行營業網點都基本關門,即使在2月9號之後,很多農村的基層銀行網點延緩營業或者只營業幾個小時,居民連存款都不方便,銀保產品的銷售一下子就停滯了。”3月5日,上海一家大型人身險公司銀保渠道負責人張明(化名)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而對於這家公司銀保渠道保費下降情況,張明也表示,2月單月下滑確實比較嚴重,現在也正在想辦法重新啟動銀保產品的銷售力度。

在銀保市場新單保費規模數據統計一表中,本報記者瞭解到,今年2月相比1月份保費環比下降超過八成的比比皆是,比如中國人壽2月單月銀保保費錄得僅為5.2億元,相比1月份的50.75億元,下降了89.7%;人保壽險2月單月銀保新單保費錄得12.94億元,相比1月份63.77億元下降91.7%;百年人壽2月銀保新單保費僅有1.78億元,相比1月數據下降了98.9%。

而像銀保新單保費下降比較小的北大方正人壽,其2月保費數據為4016萬元,1月保費數據也僅有4270萬元,由於基數比較小,因此其保費下滑僅為1.3%;另外如恆大人壽、國華人壽、弘康人壽三家公司2月銀保新單保費下滑幅度均低於50%,已經是所有人身險公司中銀保渠道“抗疫”能力比較強的前三甲。

二月银保市场怎一个“惨”字了得:新单、期缴保费环比均降八成

不過,也有表現特比突出的公司,比如和泰人壽,這家新成立的公司在2月份錄得銀保新單保費為2.75億元,相比1月份的1.62億元新單保費環比上漲了69%,也是唯一一家銀保新單保費實現正增長的公司。

而在銀保市場新單期繳保費數據方面,《華夏時報》記者也從中發現,沒有一家人身險公司實現保費正增長,環比均出現大幅下滑,前二月銀保期繳保費年度同比實現增長的人身險公司,則是由於計入今年1月份期繳保規模。

二月银保市场怎一个“惨”字了得:新单、期缴保费环比均降八成

行業回暖或將到二季度

隨著復工期的到來,銀行業已經全面復工,對於2月備受打擊的銀保渠道來說是利好消息,但是如何彌補2月保費數據的巨大落差,同樣成為各家人身險公司銀保渠道的考驗。

3月4日,眾安保險發佈了《保險業全景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報告》,這份報告指出,受疫情影響,保險行業在2020 年的新單保費規模同比驟降,尤其是對代理人渠道以及銀保渠道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但是從各家保險企業的體量和戰略看,大型保險公司受到的負面影響相對中小公司要小一些。

“今年春節較往年提前,業內更多的營銷活動在春節前舉行,而疫情集中在春節之後爆發,因此整體對壽險公司的業績衝擊在春節之後,即 2 月及 3 月的保費收入相對1月而言受到的負面影響更大。疫情持續時間尚無準確判斷,據保險業內調查,在影響到一季度業績的判斷下,業內甚至存在更為悲觀預測,認為二 季度也會受影響,但均表示下半年存在業務快速反彈的機會,迴歸常態的持續增長。”這份報告預測。

不過,在張明看來,銀保渠道受挫對於人身險市場的影響並不是傷筋動骨的,相比個險渠道,銀保渠道雖然對於整體保費規模增長而言是負面的,但是對於利潤影響並不會很大。

“我們也在做預判,銀保保費佔據壽險市場半壁江山,但是銀保渠道對於保險公司的利潤貢獻度並不大,總體而言銀保產品更多的是薄利多銷的產品,保障期限也並不長。因此經過此次疫情,我們也都考慮如何更多的將銀保渠道客戶轉化為個險渠道客戶,逐步擺脫依賴銀保渠道衝保費的影響。”張明受訪時表示。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此前銀保監會發布的文件要求,保險機構要回歸風險保障本源,發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支持發展健康保險。將通過政策引領、加強監管和規範競爭等方式, 推動保險公司創新保障內容、擴大覆蓋範圍、提高保障水平、提升服務能力,同時完善健康保險經營規則、產品定價規則、理賠和糾紛處理規則等,合理界定保險公司、投保人、被保險人之間在健康保障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疫情期間,全社會範圍內的風險保障意識再度提升,消費者對保障型保險產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正契合保險企業的產品結構轉型戰略,因此這對於銀保渠道的轉型和客戶遷徙未必不是好事。”對此,上海一家合資壽險公司副總梁玉濤也向《華夏時報》記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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