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2020年新規實行,房本不管寫誰名字,5種情況下不再決定財產分配

在樓市最為火熱的那段時間,因為限購政策導致不少夫妻假離婚買房,結果造成那段時間內我國的離婚率奇高!這也算是一種奇聞了吧~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雖然是假離婚,卻有不少夫妻是假戲真做,等復婚的時候卻因為一方不同意而無法復婚,最後假離婚演變成真離婚。

2020年新規實行,房本不管寫誰名字,5種情況下不再決定財產分配

更有甚者,有些房產中介為了成交量,憑藉自己的購房名額,不惜多次和客戶假結婚。據悉,有些地區一名中介一個月內最多和十幾個客戶假結婚幫助客戶賣房,對此樓觀君真的表示佩服。另外,假離婚還可以逃避應交稅費,比如出賣人和買受人為異性,雙方會偽造假的離婚手續,進而辦理不動產離婚析產業務。

但是,隨著樓市調控的不斷深入,不少城市已經禁止假離婚買房或者限制離婚兩年後才有購房名額。即便如此,在我們生活中,隨著時代的發展與變化,人們的思想觀念也逐漸開放,離婚也變成了很普通的事情。於是離婚分割財產就成了不得不面對的一件事,樓觀君這次就為大家普及下新規下離婚財產的分割。總結下來共分為5種情況。

2020年新規實行,房本不管寫誰名字,5種情況下不再決定財產分配

01婚前商品房自己名下

在嚴格的法律意義上,我們對於人生都定義了很多階段,比如成年和未成年,比如婚前和婚後。這個時候,房產的歸屬權就要結合購買節點,以及後續的出資情況來進行分割。

這種情況下,如果房子是一個人出資購買的,只要房子在自己名下,不管貸款是否還清,是否婚後取得房本,房子都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在自己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款,那麼房子依然屬於自己,但是還款部分平分;如果是自己出資,房子在對方名下,那麼多數情況下就是對方的財產。如果是自己出資,兩個人名字都寫在房本,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房子是雙方出資,雙方都署名,那麼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在一人名下,同居的話屬於共同財產,否則按照實際情況分隔。

2020年新規實行,房本不管寫誰名字,5種情況下不再決定財產分配

02父母出錢子女買房

現在房價高漲,由父母出資買房甚至用六個錢包也很正常,不少專家還表示,年輕人買房啃老不算什麼,能啃老買房也時好的。這種情況一般按照下面方式分割財產。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買房,並且是出資方兒女署名,那麼就屬於出資方子女的房產。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並且是出資方子女署名,那麼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還貸的部分需要補償給另一方。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不管是在對方子女名下還是雙方子女名下,都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不管是在雙方子女名下還是一個人名下,仍然屬於共同財產。其中一種特殊情況,如果父母出首付,將房子登記在對方子女名下,並且明確表示將房子贈與對方,那麼就是對方的個人財產。

03婚後商品房

婚後買房逐漸成為趨勢,這樣年輕人買房壓力更小,這種情況下財產這樣分割。

如果是個人還錢出資購買,全款並且在自己名下那就是個人財產;如果自己付了首付,自己名下,那麼首付算個人財產,其餘為共同財產。如果自己出資,署名是對方或者是雙方,那麼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是雙方出資購買,不管是在雙方名下還是個人名下,都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麼一般視為子女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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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婚後父母出資商品房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房本在出資子女名下,那麼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在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一方父母付了首付,那麼房本不管是屬雙方名字還是出資方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不管是一個人署名還是雙方都署名,一般情況下都是共同財產。

雙方父母出資的話,落在夫妻雙方一人名下的情況比較常見,在司法處理時爭議比較多,不確定性強。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若是將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話,則會好判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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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特殊產權房屋分割

如果是小產權房,一般會被認為是違法建築,是不會處理的。如果是公房承租方,因為這種房子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所以離婚的時候只是判決使用權。一般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殘疾等其他有困難的一方。

如果是拆遷安置房,離婚時一般會根據房子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房產性質以及是否可以取得產權等情況進行分割。如果是高校或者人才引進分配的房產,如果是婚後雙方其中任意一方獲得,那麼一般視為共同財產。

最後,樓觀君認為,既然兩個人相識相愛最後走進婚姻殿堂,那麼就應該珍惜這段婚姻。相信也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就輕易離婚,大家在一起都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如果真的出現離婚,希望以上講述能對你有所幫助,做到讓自己不後悔,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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