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公安副局長退休後被查,該市原法檢兩長、政法委原副書記涉黑被抓

1月9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武漢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劉菊生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劉菊生警齡30多年,曾任武漢市公安局副局長近10年,2018年12月退休。

2018年以來,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開展,包括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王晨,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孫光駿,武漢市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周濱等多名政法系統高級官員落馬。

公安副局长退休后被查,该市原法检两长、政法委原副书记涉黑被抓

主政隨州政法,處理信訪受到好評

劉菊生,湖北天門人,1955年11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1975年12月參加工作。

劉菊生警齡30多年,曾在天門市、隨州市擔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還曾任職湖北省公安廳中心指揮處處長、湖北省公安廳偵察總隊副總隊長等職,積累了豐富的警務管理經驗。

2001年6月,劉菊生調任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在這一崗位任職長達5年。隨州期間,他處理信訪工作卓有成效,受到好評。

據當地媒體報道,群眾上訪是劉菊生到隨州後遇到的最棘手的問題。上訪人員有的大鬧局長辦公室,有的威脅人大主任、政協主席,有的纏訴公安廳長,有的攔省委領導的車喊冤。這些老大難上訪案件,有人勸他新官不理舊事。有的說這些事兒纏上了,甩不掉,沒完沒了。可是他說,“百姓無難不上訪,為官避事平生恥”。

在劉菊生的倡導下,隨州市公安局成立了化解“老大難”信訪案件的領導小組,他掛帥任組長,對“老大難”案件施行各黨委成員包案處理,把化解信訪案件效果與各級負責人的政績掛鉤,落實獎懲制度。兩年來,隨州市公安局受理了幾百起來信來訪案件,件件落地有聲,上訪群眾送來的“人民的好局長”大紅金字牌匾。

曾處理武漢長途大巴遭“癮君子”持刀劫持案

2006年8月,劉菊生調任武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兩年後晉升局黨委副書記,2015年2月又兼任武漢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

2014年8月8日,武漢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長途大巴司機被劫持案。當日14時38分,一名男子在白沙洲大橋持刀挾持一輛長途大巴車。劫持者用刀架住司機脖子,司機渾身是血,車上坐滿乘客。

時任副局長劉菊生第一時間趕至現場處置。民警一邊安撫該男子情緒,一邊勸導其讓司機打開車門。經民警做工作,男子同意司機打開車門,車內34名乘客和1名乘務員被安全疏散。再經過一番苦勸,男子終於同意放開司機。但他在將刀從司機脖子上移開的一瞬間跳下車,翻到了大橋護欄外很窄的水泥平臺上。通過談判專家5個小時的細緻溝通,該男子從危險的水泥平臺上回到橋面,民警一擁而上,將其擒獲。該男子有吸毒史,因處警得當,避免了一場惡性事件的發生。

2016年10月,在武漢市公安局副局長任上幹了近10年的劉菊生,年滿60歲,到齡卸任,退居二線,仍保留著武漢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的職務。2017年2月,他獲任武漢市委巡察組組長庫人選。

2018年12月,63歲的劉菊生退休,兩年後被查。

武漢政法系統一批高官因“涉黑涉傘”落馬

劉菊生因何被查,尚待官方調查結論。近兩年來,武漢政法系統一批高官因涉黑、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而落馬。

中央紀委監察委網站2019年4月2日報道了《湖北深挖徹查一批"保護傘"案件》,文中披露:2018年以來,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湖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線,著力查處政法領域腐敗問題。省紀委監委直接查處了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王晨,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孫光駿,武漢市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周濱,黃岡市公安局原局長汪治懷等一批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官方曾在“雙開”通報中斥責,王晨身為司法幹部,本應忠實於憲法法律,卻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權大肆斂財。孫光駿身為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不信馬列信鬼神,不信組織信“大師”,不為人民為“老闆”,甘於被“圍獵”,利用司法權,大搞以案謀私。

報道稱,湖北這次牽扯公檢法+政法委的涉黑案中,這四人落馬時,全是現職在任,對當地官場震懾作用非同小可。他們相互之間還多有交集,同屬政法系統,屬於關係硬、熟人多,也足見“打傘”的難度和艱辛。

根據官方通報,他們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的方式不外乎以下幾種:縱容包庇、通風報信、站臺撐腰、幫人說情。又或者,這幾種形式通吃。

而就在劉菊生被查前一個多月,他曾經的下屬,武漢市黃陂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慶平被查。

劉菊生簡歷

劉菊生,男,漢族,湖北天門人,1955年11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3月,任天門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1994年1月,任天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1996年7月,任湖北省公安廳中心指揮處偵察員(正處級);

1996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廳中心指揮處處長;

2000年2月,任湖北省公安廳偵察總隊副總隊長;

2001年6月,任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2006年8月,任武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8年9月,任武漢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5年2月,任武漢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6年3月,任武漢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

2016年10月,任武漢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武漢市委巡察組組長庫人選;

2017年2月,任武漢市委巡察組組長庫人選;

2018年12月,退休。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湖北省紀委監委、武漢市公安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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