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多年佔用補償金,這名村幹部緣何選擇主動交代?

多年佔用補償金,這名村幹部緣何選擇主動交代?

“我是來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我身為中共黨員卻違規違紀,利用職務之便,佔用了村集體公益林補償基金......”2019年7月2日,六枝特區中寨鄉紅光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江茂安向鄉紀委書記主動“坦白”。

為何為主動“坦白”?事情還得從中寨鄉紀委開展的一次走訪說起。

2019年6月,中寨鄉紀委在開展的“訪村寨、重監督、助攻堅”專項行動走訪中,收到群眾反映江茂安侵佔紅光村集體林地公益林補償基金的問題線索。中寨鄉紀委隨即成立調查組進行走訪核實。

經調查,在2007年10月,六枝特區中寨鄉在開展林權確認工作中,因紅光村部分農戶對該村六組234.98畝公益林地有異議,部分公益林林權無法落到具體農戶上,便只能將該部分公益林用時任村支書江茂安的名字辦理了林權證。

取得林權證後,江茂安“順理成章”當起了“代管員”。

2014年3月,六枝特區財政局、六枝特區林業局聯合下文,在下撥2013年度國家公益林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後,中寨鄉林業站依據該部分公益林林權證上的名字,將2349元公益林地補貼存入江茂安的個人賬戶。

“林權證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沒有人會發現,也不用將這筆錢上交,這樣自己就可以一直領取這筆錢。”懷著這樣的僥倖心理,一次、兩次、三次......2013年至2018年期間,江茂安共領取公益林補償基金16149元,他將這些錢用於歸還銀行貨款利息和家庭零星生活開支。

本以為自己違紀“手段”高明的江茂安沒想到,今年以來,隨著全省“一案一整改”工作的深入推進,區紀委監委以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在全區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當看到身邊人因為侵害群眾利益被查處,讓他感到惶恐不安,總擔心自己佔用公益林補償資金的事會“東窗事發”。

2019年7月,在聽說鄉紀委人員在調查村公益林補償基金問題的風聲後,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的江茂安幾經思考,終於鼓起勇氣到鄉紀委,主動交代了自己的違規違紀問題,並及時上交了16149元公益林補償基金。

“以前總是害怕被發現,雖然我現在受到了處分,但心裡卻踏實多了。”說完,江茂安如釋重負。

多年佔用補償金,這名村幹部緣何選擇主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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