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汕頭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及《汕頭市公務員調任、轉任工作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8〕256號)等有關規定,汕頭市紀委監委擬從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安排到汕頭市紀委監委機關(含派駐機構、市委巡察機構)從事紀檢監察工作。

一、職位和職位數

汕頭市紀委監委科員12名,其中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崗位8名(能夠適應外勤、出差任務,較適合男性報考),文字綜合崗位3名,技術綜合崗位1名(攝影攝像、勘驗檢查)。

二、選調範圍

汕頭市市直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科員。

三、選調對象

(一)選調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黨性觀念強,道德品行端正,敢於堅持原則,熱愛紀檢監察工作;無違紀違法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身心健康。

2.年齡35週歲以下(1983年4月15日後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專業不限;其中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攝影攝像技術專業(專業代碼C050513)、刑事科學技術專業(專業代碼C030801)學歷的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

4.現任科員級職務,或任辦事員職務滿3年(任現職級時間在2016年4月15日前);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根據有關規定,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還需滿服務年限);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二)與汕頭市紀委監委機關在職在編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以及調入後按照有關規定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人員,不列入選調範圍。

四、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

2. 報名方式: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的方式。報名人員登錄汕頭廉政網(http://jw.shantou.gov.cn/),下載《汕頭市紀委監委2019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後將報名表連同加分項目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掃描作為郵件附件發送至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初審。汕頭市紀委監委組織部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應達到選調職位的1∶3以上,未達到報考人數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有關事項通知在汕頭廉政網公佈。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工作證原件(委託他人代領的,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攜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張,按照公佈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准考證。逾期未領取准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筆試和麵試滿分各100分。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准考證進場考試。

1.筆試

採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安排、考試地點及有關事項以筆試准考證為準。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崗位筆試科目為相關綜合業務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文字綜合崗位、技術綜合崗位筆試科目為相關綜合業務知識、機關公文寫作,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有關事項在汕頭廉政網公佈。

2. 資格複審

進入面試人員請按通知要求到汕頭市紀委監委進行資格複審,地點:汕頭市海濱路市委大院9號樓附樓二樓會議室。

考生應提供如下資料:

(1)《汕頭市紀委監委2019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4)加分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及證書原件、複印件;

(5)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現職務任免審批表或任免文件複印件(需單位蓋章證明與原件相符);

(6)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崗位匹配情況。面試評委於開考前由汕頭市紀委書記專題會議研究確定。

4. 加分項目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每一項加1分,同一項不得重複加分。加分各按50%分別計入筆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

一是報考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崗位的,有紀檢監察工作經歷(專職紀檢監察干部或曾借用在市紀委工作一週年以上);有二年以上公安(含國安、司法警察)、檢察、法院、審計等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類、公安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等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備會計、審計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二是報考技術綜合崗位的,曾有攝影、攝像作品獲得縣處級以上單位頒發的獎項。

三是通過司法考試,或具備註冊會計師專業資格,或具備專業英語八級資格。

四是曾獲市級黨委、政府或省級部門獎勵、表彰;獲縣處級以上單位記功嘉獎;近三年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等次。

5.確定體檢人選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考試總成績分數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汕頭廉政網公佈。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統一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招考單位支付。

2.組織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選調考察對象。按照幹部考察的有關規定,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修養、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瞭解,查閱幹部個人檔案,核實公務員身份、任職情況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棄選調的,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對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頭廉政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轉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若因個人原因無法轉任或自動放棄者,取消選調資格,視情況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

五、有關事項及紀律要求

1. 本次公開選調的公告、筆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人選、體檢對象、擬選調人員公示等事項,在汕頭廉政網(http://jw.shantou.gov.cn/)公佈。

2.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3.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提供的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並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4.報名對象不得有託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5.參照廣東省紀委監委的有關規定,調入後一年內不調整職級(從正式調入汕頭市紀委監委後的任職時間開始計算)。

六、本次公開選調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向市紀委常委會負責,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全程監督。

七、聯繫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1. 汕頭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電話:88081157

2. 汕頭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電話:88081148

附件:

中共汕頭市紀委

2019年4月1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