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網曝畢瀅為張丹峰工作室法人,兩人曾一同看房


從百度百科的資料去對照#晞彤# 影視文化。如果沒有猜錯,“晞彤”應該取自#張丹峰# 與 洪欣 的女兒#張晞彤# ,然而法人卻是#畢瀅# 。有人在問,這正常嗎?

兩個方面來看。1,為了開展工作順利,以及避免藝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考慮到張丹峰妻子香港身份,授權給關係好的經紀人做法人無可厚非的,業界有很多類似做法;2,如果張丹峰是為了從法律上割裂夫妻共有財產的考慮,讓其緋聞兌現做工作室法人,那就說不清楚了。但真實情況怎樣,也只有張丹峰本人清楚了。



繼網友曝出畢瀅是張丹峰工作室的法人,持股100%擁有這家2018年6月註冊、註冊資本為100萬的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後,又曝出張丹峰曾和畢瀅一起看房。此事再次引發爭議。網友評論“買房不應該是夫妻二人一同嗎,怎麼還是經紀人?”

張丹峰的工作室是經紀人畢瀅的個人獨資還是百分百控股,怪不得張丹峰不辭退她,畢竟畢瀅才是老闆,洪欣是不是敢怒不敢言,才會一邊解釋一遍爆出細節?



相信張丹峰是我們看到的這麼好,對兒子這麼好的人,不可能出軌,很有愛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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