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反思|學生溺水事件為何頻發

反思|學生溺水事件為何頻發

每年夏天,天氣炎熱,隨之而來的是兒童溺水事件的頻發,一朵朵鮮花就此凋謝、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無不讓人扼腕痛惜。而這些數據中,留守兒童往往因為父母不在身邊,缺乏看護,因此而成為溺水事件的重點對象。夏季來臨,又到了溺水事故的高發期,如何防範兒童溺水,不得不引發我們的深思。

綜觀兒童溺水事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安全設施不到位,兒童安全意識淡薄

一些游泳場所未設安全警示牌,沒有淺水區與深水區區分標牌,暑假在有些游泳場所,游泳的學生很多,但陪泳的家長較少,發生嗆水等意外情況時,家長及游泳場所管理人員不能及時給予指導。農村留守兒童沒有條件去游泳池游泳,小河、小溪、山塘、水庫等成了他們清涼解暑的好去處,“野泳”的好場所。一些池塘的承包者對池塘管理疏忽,池塘、水庫不但沒有護欄,甚至連安全警示牌也沒有,疏於管教、安全意識薄弱的農村留守兒童很容易涉足其中釀就不幸。

二、安全教育不到位,游泳及自救技能較差

上學時,大部分學生能遵守安全規定,暑假長假,離開了校園,離開了老師的視野,留守兒童的父母大多不在身邊,爺爺奶奶等其他監護人又疏於監管,他們自身的安全意識也較為淡薄,不少學生於是開始變得散慢、自由,不知天高地厚,甚至成群結隊“野泳”,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學校及家長有時過多地注重書本知識,注重學業成績,對於學生游泳技能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教育不夠,出現意外情況時學生往往變得不知所措。

三、假期生活單調,監護人疏於監管

城市裡有圖書館、少年宮、體育館、博物館、動物園、公園等,城市兒童假期可能參加各種各樣的培訓班,外出游泳大部分家長都能陪護,而農村留守兒童大多沒有什麼好去處,不少農村父母對孩子進行教育的意識相對也較為淡薄,農村孩子大部分是留守兒童,他們的父母很多都在外務工,大部分由爺爺奶奶看護,見父母一面都難,假期生活也較為單調,看電視玩遊戲、“野泳”成了他們的主打菜。

那麼,對於留守兒童假期監管,有什麼經驗和做法嗎?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家校聯合,訓練技能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對於兒童的教育,學校、家庭、社會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應當逐步開設游泳課,訓練兒童游泳技能,家長也要創造條件儘可能多地多陪護孩子,家校聯合開展經常性的防溺水教育,加強兒童的防範意識,教會兒童生存及緊急情況出現時的自救能力。

二、加強防範,強化責任

學校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校園廣播、安全專題講座、主題班會、宣傳欄等加強宣傳,營造安全教育氛圍,經常性開展防溺水、火災、地震、泥石流逃生與報警等應急性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識,養成良好的安全防範意識,增強遇險時的自救逃生能力。家庭也要對自己子女的養育負主要責任,要發揮父母的教育職能,與孩子經常保持聯繫,除生活、身體、學習外,還要注重與子女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溝通。

三、父母創造條件讓孩子過快樂暑假

放暑假了,農村孩子的父母可以帶孩子走進農田、親近自然、體驗勞動,利用這一時間,多和孩子交流,讓孩子掌握一定的勞動技能,體驗勞動和收穫的快樂。如果有時間有條件,家長還可以帶孩子到城裡逛書店或公園,參觀動物園、博物館、幫孩子開闊眼界,增長見識。

對於父母在外務工的留守兒童,父母要儘可能地創造條件讓孩子與自己相聚,和父母在一起,孩子才能過快樂暑假,到父母務工地相聚,哪怕整天面對大片大片未建成的工地,住在雜亂簡易的工棚,父母白天上班,相聚在一起的時間只有晚上的幾個小時,只要一家人能團聚在一起,他們就很滿足。有些父母因為長時間沒有見到子女,有時因為愧疚心理想對孩子進行彌補,往往對其嬌寵溺愛,放任自流,事實上,父母對孩子任何時候都應當做到嚴與愛結合。

四、當地政府成立假期監管隊

留守兒童悲劇頻頻發生的背後,既是父母的責任,也有政府和社會的問題,政府不能代替家庭來直接承擔這一責任,但政府可以通過立法、執法來對家庭養育缺失、缺位或失範行為進行約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專門的關愛留守兒童組織,條件暫缺的地方,也應當成立村委會或社區假期監管隊,監護留守兒童假期安全各項問題。

政府部門應適當加大農村體育、文化設施的建設力度,多開辦一些農村文化室或農家書屋,為農村孩子和留守兒童增加活動和學習的地方,避免孩子沉溺遊戲、電視或者四處亂竄發生意外。政府及社會各界應給予農村孩子及留守兒童更多關注,可以組織社會力量開展文藝、科技、娛樂等下鄉活動,有條件的還可以組織城鄉兒童開展手拉手換位活動,讓城市孩子體驗生活,讓農村孩子開拓視野。

懇請各位家長假期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避免此類時間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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