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分手後,跟初戀只見過一次。那時候,還沒有結婚,他說,不管我將來遇到什麼事,他都願意為了我赴湯蹈火。
我們曾轟轟烈烈地愛過,但那時候我跟他說,我不要他為了我赴湯蹈火,只希望他能把這份深情留給自己的妻子。
01
群裡突然有人問我,如果你老公要拿出家裡的30萬塊錢去幫初戀,你能同意嗎?
不能,不管這30萬對我來說,是不是很多。
為什麼?是不是這樣不善良,很自私?
那我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快要死了,急需30萬,會不會找初戀借錢。我寧願死都不會。從分手的那一刻起,我的生死就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了。
不是絕情,真是因為曾經愛過。只希望他好,不希望因為自己的事去影響他的婚姻。
這是對愛情起碼的道德,不仗著愛,去利用愛。
他沒義務,我沒權利。
那些落魄了,去找前任的男女,而且是在明知對方已經結婚的情況下,我私心裡都覺得這樣的男女都不單純,甚至是我覺得他們就是一種勒索。
02
當初戀落難了,來找你了。你已經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責任,你的錢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你們夫妻共同的。並且是你們辛辛苦苦攢下來的。
你卻因為那個女人的眼淚,那個女人描繪的一些青春回憶,就要把你們多年的積攢給了她。你甚至能因為妻子的反對,覺得她不善良,覺得她自私。
甚至是你們失去了這30萬,生活會陷入一個困境,甚至是需要你的妻子再陪你吃十年的苦。你卻依舊要這樣做,僅僅是為了幫初戀度過一個難關。
那我只能說,這樣的男人就是一個渣男。如果是我,你可以拿著30萬幫你的初戀,跟我離婚就行。
你可以說我自私,如果我的多年陪伴,我的生兒育女,我的吃苦受罪,都抵不過初戀的幾滴眼淚,那我就該自私。
因為我不自私,就意味著我握緊了你手裡的刀,然後毫無猶豫地刺向了自己。
03
為什麼這麼激烈地反對?
因為生活中真的碰到過這樣,自以為自己很深情的男人。和那個傻傻地善良的女人。
他用全部的積蓄幫了初戀,然後跟初戀舊情復燃。他說,他也沒辦法。到了那一刻,他只心疼初戀,卻沒有心疼自己的妻子。他說,愛情是不能控制的。不愛就是不愛。
而那個善良的女人呢?老公沒有了,錢也沒有了,連自己堅持的信念也沒有了。
如果善良就是傷害自己,就是縱容了別人的惡,那善良就不能稱之為善良,而是愚昧。如果男人打著善良的謊言去延續什麼初戀情,那也一定不是善良,而是別有用心罷了。真正好的初戀不會回來找你,真正好的妻子不會縱容男人的無知,真正好的男人,只有妻子無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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