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關於做好2018年城區小學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為了切實做好城區小學招生,規範入學管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義務教育法》《甘肅省義務教育條例》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現就今年城區小學招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守劃片政策,嚴禁跨片擇校行為

城區小學依據適齡兒童戶籍地址,嚴格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招收新生。今年,城區小學招生政策仍然按照《關於做好2017年城區小學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靜教發〔2017〕138號)文件執行。按照《甘肅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18〕8號)文件規定,各小學主要招收轄區內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對因特殊原因未辦理延緩入學的超齡兒童,按照戶籍地址到相應劃片小學入學。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劃片政策招生,不得以任何名義拒收符合規定的新生報到入學,不得以考試成績為依據建立學籍和辦理延緩手續等。要嚴格落實“陽光分班”,嚴格按照標準設置班額。堅決杜絕擇校現象,嚴禁跨片區招生,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今年,縣局要在報名結束後對各學校的跨片區招生情況進行核查,若是發現跨片招收新生,將責令相關學校退回原片區學校入學,否則堅決不予註冊學籍。

二、嚴格報名程序,認真做好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時監護人須持適齡子女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到片區小學報名註冊,學校為新生建立紙質及電子學籍檔案。對於父母在城區擁有固定房產且已正常入住的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需在城區入學的,由其父母持本人房產證、戶口簿等證件到房產所在片區小學報名註冊。

各小學要及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嚴格按照要求加強新生戶籍等相關證件的審驗工作,重點要加強非城區戶籍但其父母在城區擁有固定房產,以及棚戶區改造安置等入學新生的證件審驗工作,嚴防證件造假、冒名頂替等行為發生。

三、加強招生宣傳,積極做好解釋答疑

小學招生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極高。各學校要堅持落實招生“陽光工程”,通過網站、微信、手機信息等各種渠道、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及時公佈入學新生花名冊、報名須知等,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家喻戶曉。

對於外省和外縣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軍人子女、進藏幹部職工子女、棚戶區改造安置而導致住址發生變化的城區適齡兒童等,相關學校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予以接收,不得推諉。同時,各學校要設立招生諮詢處,認真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釋和答疑工作,妥善處理各類招生入學問題。如遇特殊情況,由相關學校協調解決,確保城區小學新生入學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確保小學新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附件:靜寧縣城區小學招生劃片安排

关于做好2018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靜寧縣教育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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