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廣西再出重拳專治不服!

大家在單位繳存了公積金,買房的時候都會問:

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廣西再出重拳專治不服!

美女,你們樓盤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我們優惠政策是全款打9折,商貸92折,公積金不打折,你自己看著辦吧!

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廣西再出重拳專治不服!

這是以不同的優惠政策變相阻礙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者是買房優先全款客戶,所以才出現了:買房要排隊,全款的往裡走,按揭的等門口,公積金的共享單車請挪走的現象。

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廣西再出重拳專治不服!

總之:開發商對於購房者是否可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態度是:口頭不拒絕,但也不說接受。

公積金貸款在實際執行層面,為什麼處處受阻?也就兩點:

放款慢、沒錢

公積金貸款要等樓盤封頂才能放款,從受理到放款動輒數個月或大半年的時間,相較商業貸款一個月的放款速度,公積金放款速度慢勢必會影響開發商的現金流。在樓市火爆的背景下,即使拒絕公積金貸款,開發商也不愁房子賣不出去,誰還願意等?

也正是因為公積金放款速度慢,才導致樓盤不願意接受公積金貸款。

針對開發商拒絕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問題,四部委聯合發文強調,開發商不得拒絕公積金,為公積金購房者“撐腰”。2018年三月份,廣西版政策也落地,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財政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聯合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提出貫徹落實要求,多管齊下,多渠道解決開發商抵制公積金貸款的問題。(來源:住建廳網)

其實,關於開發商不能拒絕購房者使用公積金的通知或政策已經不是第一次發了,可能也不是最後一次發。

2017年7月,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發文《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規範我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南金通<2017>31號),規範我市開發商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問題,通知也要求開發商不能阻撓拒絕購房人選擇公積金貸款購房,並且通知明確提出要嚴肅查出違規樓盤;2016年4月,南寧市印發《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處罰裁量權執行標準細化表》的通知,提出對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開發商,處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那麼,既然政策已經有了,但在實際執行階段還是有樓盤違規,這次發文,那是不是又來炒舊飯?

小編和大家就此次新政較之前的發文有哪些新亮點,與大家一一道來:

亮點一:引入貸款擔保新制度,加快放款速度

公積金貸款是等房子封頂之後才能放款,但商業貸款則沒有那麼多限制,開發商當然會選擇相對靈活的商業貸款。”放款速度慢,讓公積金貸款一直飽受詬病,為解決這一難題,新政指出:要創新貸款辦理模式,貸款從受理至發放超過1個月的要引入擔保,貸款審批後即放款,後續手續辦理及風險由擔保機構承擔,所需費用列入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要積極採取信用貸款、定期存單質押貸款、公積金存量貸款轉讓、公積金貸款轉商業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籌措資金,避免貸款輪候。(來源:住建廳網)

小編認為:公積金新政引入了擔保機構,公積金貸款擔保是由擔保公司承擔貸後風險,且購房者無需承擔擔保費用,是想通過“信息多跑路,市民少跑路”等優化流程手段實現“快點放”的目的。但若是公積金的繳存量跟不上的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要快點放也無錢可放啊。

對於採取信用貸款,質押貸款等這些政策其實都是要靠外界“輸血”,只能治標但不能治本,應一時之急可以,但不可能永遠這樣。要解決根本問題,還得靠自己“長肉”,即是加大公積金繳存量,以從內部發展壯大自身。

況且,現在公積金的用途已不止購房一途,還有大病、醫療、支付租金、裝修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家庭困難可提取等用途。

加之,目前租售並舉政策的推行,想必租房群體一定是購房群體的數倍,這樣可想而知,若是沒有強大的政策鼓勵、支持繳存歸集的話,別的不說,光是公積金購房貸款一途即可讓公積金管理中心家底放穿。

在這裡,小編給大家科普一下,銀行要做貸款業務,有一個管理控制數據叫“存貸比”,即是貸款發放總數佔總存款數額的比例,每家銀行的存貸比的設定標準不一樣,有些銀行規定存貸比不能超過70%,意味著若是貸款總數達到了存款數的70%的話,此銀行將不允許再新增此類貸款業務,原因無它,因為銀行總要留一部分錢以應對各種情況,不能將家底都放穿。很多時候,大家會聽到銀行資金規模不足了,沒指標了指的就是這種情況。

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道理,假設公積金繳存數為10億元,那意味著公積金貸款發放只可能在10億以內,要想再做發放5億公積金貸款,對不起,要麼加大繳存力量,增加5億以上繳存額,要麼再去拆借資金然後才能擴大公積金貸款發放規模。

為了進一步擴大資金來源,2017年9月份區財政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印發了《廣西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7〕9號),並且在2018年年3月份南寧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關於徵求《南寧市個人自願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試行)》意見的公告,允許個人繳存公積金的政策。

經小編電話諮詢南寧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該政策目前還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待收集意見彙總完成後,預計要今年下半年才可以正式實施,據瞭解,目前已經有大量的個人躍躍欲試想繳納公積金來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若該政策今年下半年可以實施,按照政策,個人繳納公積金滿一年最高可貸款60萬元。預計明年下半年會湧現出大量的公積金貸款的購房客戶,屆時,開發商與公積金購房客戶之間的博弈更為突出。

亮點二:購房者遭遇拒絕公積金貸款,開發商將被納入企業徵信系統,樓盤將被限制簽約、預售備案及預售監管資金撥付

新政要求,在進行樓盤的網上籤約備案和審查預售監管資金撥付時,應考察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中介機構是否存在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等違規情形。如有,要責令整改,對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要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徵信系統,依法嚴肅處理。而且還將被限制網上籤約和備案,限制預售監管資金的撥付。相關部門將聯合開展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中介機構違規行為。(來源:住建廳網)

小編認為:《南寧市公積金管理辦法》早已提到對於違反規定的開發商企業,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將罰款1-5萬元,並且暫停其新建項目的開發審批手續。此次公積金新政提出:對於違規企業限制商品房備案,更主要的是預售監管資金撥付受到限制,新政策的懲戒措施是把“不誠信”企業與房產銷售掛鉤,限制備案意味著房源不能銷售,預售監管資金撥付受到限制意味著開發商資金回籠限制,對開發商企業將產生極為嚴重的影響。想必開發商不會因小失大,為了拒絕少量客戶使用公積金貸款,而影響了整個樓盤的銷售。

小編認為:倘若懲戒措施與開發商拿地掛鉤,對於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企業,不允許企業拿地,那將從企業生存的角度解決問題。

新政出臺的一系列懲戒措施歸根到底要落到執行問題,畢竟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執法權,而對於開發商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行為如何監管也是執行人員需要考慮的問題,是要通過暗中調查錄音存證、或隱藏錄像的方式證明開發商違規嗎?這將耗費巨大的人力成本,執行人員在哪裡?誰來監督檢查執行工作?如果沒有監管執行工作,政策執不執行都一樣,時間長了,就會造成令不行,禁不止的現象,所以,政策是好的,監管執行工作若跟不上,政策也只是飄在空中,卻無法落地。

亮點三:拒絕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可撥打12329熱線舉報

通知明確,遭遇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中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根據投訴舉報線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快速響應,及時查處。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開展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中介機構違規行為。(來源:住建廳網)

小編認為:新政增設的舉報熱線,是給購房者提供一個申訴的渠道,但是市民熱線很多是無人接聽或長時間佔線,或者是接通後業務不熟,即便是業務熟悉的也只能做現狀解釋,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市民熱線存在的以上問題將成為遭遇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申訴之路的絆腳石。

最後,小編想說,新政策的出臺的懲戒措施是與開發商的商品房銷售環節掛鉤的,引入擔保,提高放款速度則希望是從源頭上消除開發商對於公積金貸款的牴觸,並且引入投訴熱線為市民提供的申訴渠道。這一系列的利民政策,理論上是可以解決開發商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問題,但對於沒有執法權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這些政策如何全面執行到位將是對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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