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吉林法院發出通知 全省疫情低風險地區法院恢復開放訴訟服務等場所


吉林法院發出通知 全省疫情低風險地區法院恢復開放訴訟服務等場所


為了統籌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的訴訟權利,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分區分級實際,省高院下發《關於有序恢復開放全省法院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的通知》,全省處於低風險、較低風險地區的法院訴訟服務等場所恢復開放。

日前,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已經由省級一級響應調整為省級二級響應,疫情防控形勢積極向好的態勢持續鞏固拓展,生產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復。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訴訟需求,各地法院將嚴格按照吉林省新冠疫情防控差異化管理分區分級標準,有序推進訴訟服務等場所恢復開放。目前,處於低風險區和較低風險區的56個基層法院及6箇中級法院將恢復開放訴訟服務等場所。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優化訴訟服務,積極探索豐富訴訟服務載體,為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糾紛解決方式和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確保疫情期間當事人的訴訟權益得到充分保障;要繼續加大“網上”、“線上”訴訟服務力度,加大吉林移動微法院、電子法院應用推廣,引導當事人選擇線上方式辦理訴訟業務,儘量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多渠道滿足人民群眾和當事人訴訟服務需求。


通知指出,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擺在首位,做好接待場所防護工作,對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消毒;加強來訪人員體溫監測和人員登記,統籌安排接待人員和時間,避免人員聚集;做好接待幹警防護,配發必要的防護物品;做好接待場所安全保衛,配齊保護防護裝備,對安檢設施進行經常性消毒。同時,各地法院要制定安保、防疫等應急工作預案,完善應急措施,確保有力有序處置突發情形,保障當事人和法官幹警安全。‍


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將統籌推進審判執行工作,不斷提升化解矛盾糾紛和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水平,一如既往的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盡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對審判執行工作的影響。


延伸閱讀

《吉林省疫情防控分區分級差異化工作指導方案》確定的疫情防控分區分級標準:

按照疾控管理有關要求,根據確診病例情況和疫情風險高低,我省以縣(市、區,開發區)為單元,將全省縣(市、區,開發區)分為五級,即低風險區、較低風險區、中等風險區、較高風險區、高風險區。


低風險區(無現症病例區):本行政區域內無新冠肺炎病例,或最後一例新冠肺炎病例治癒出院且14天后無新發病例。

較低風險區(零散病例區):本行政區域內新冠肺炎僅有個別或散發病例,病例間無流行病學關聯。

中等風險區(聚集性發病區):本行政區域在一個潛伏期內,小範圍(如一個家庭、一個工地、一個單位等)出現2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病例。

較高風險區(社區暴發區):本行政區域內新冠肺炎病例明顯增多,反覆發生多起聚集性和暴發性疫情,或出現持續傳播。

高風險區(局部流行區):短期內迅速傳播蔓延,波及該縣(市、區)的1/2以上街道(鄉鎮)。


目前,全省沒有較高風險區和高風險區。分區分級情況根據疫情變化動態調整,並由省衛生健康部門通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